【青年志愿者】志愿汇活动立项须知

发布者:陈竹韵发布时间:2020-10-08浏览次数:2340

1、丹青学园全部志愿活动由丹青分团委青年志愿者中心统一审核后在志愿汇app上进行立项。

2、举行志愿活动需进行志愿汇活动发布申请书、志愿者信息登记表、活动排班表(如有换班需求)的提交,志愿汇活动发布申请书、志愿者信息登记、活动排班表模版见附件。

3、志愿汇活动发布申请书、志愿者登记表模版及活动排班表须在活动开始前三天递交至专员对接团总支或学生组织的丹青青志负责同学(在活动开始时才递交相关策划案,恕不接受),对接人员名单如下。

对接单位

负责同学

联系电话

QQ

第一团总支

陈喜善

13588280100

2245506462

第二团总支

姚苏洋

17835435998

2877650593

第三团总支

傅华斌

15869493229

2860732898

第四团总支

朱小芳

19157730195

1817551311

第五团总支

王曼柳

18840609797

3068332329

第六团总支

高悦

17300987126

1281091057

第七团总支

李嘉伟

15205814826

1521634026

第八团总支

王曼柳

18840609797

3068332329

第九团总支

吴力为

13566180517

1724568537

第十团总支

贺君双

17538319120

2250559358

学生组织

万若青

13586074886

1456949627

4、活动在志愿汇立项通过后,丹青青志负责对接同学会向志愿活动组织方提供活动编码,活动组织方有责任保证志愿活动编码不轻易泄露。

5、志愿活动结束后,志愿活动承办方需要告知丹青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活动已结束,由丹青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在志愿汇上结束该活动。

6、如志愿者使用志愿汇app正常记录志愿服务时数,志愿活动结束后,系统会暂时以“待审核”状态显示,处于该状态的时数不计入志愿者个人总信用时数。请志愿者耐心等待,时数经发布活动的管理员审核确认后生成,并计入志愿者个人总信用时数。

7、志愿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方需提交相关活动记录,丹青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存档保存。活动记录包括合照(或者加盖公章的证明)和文字总结。合照的命名格式为活动名称+活动时间+照片中从左到右的志愿者名字,承办方需按照此要求命名照片并将之发送给丹青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由丹青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留档保存。

8、如果志愿活动中出现欺诈小时数、活动组织涣散、活动内容虚假等情况,丹青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视情况将失信志愿者纳入黑名单,在后续活动中重点考察。

9、鼓励志愿活动组织方积极撰写新闻稿件,丹青分团委将在学园网上选登优秀志愿事迹的文件。

10、如果有忘记签到、签退或者参加了无法进行志愿汇签到的志愿活动可以补加荣誉小时数,补加需要填写荣誉小时数申请书(附件6/7)和荣誉小时数导入模板(附件8),并将文件发给指定团总支对接人。文件填写具体说明可见附件9。

11、丹青青志官方答疑途径为QQ :1801902979,对立项、荣誉小时数有任何疑问均可留言,负责同学将在上线时间回复解答。



附件1:××活动发布申请书.docx

附件2:志愿者信息登记表模版.xlsx

附件3:xx志愿者活动排班表.xlsx

附件4:XX活动总结反馈案.docx

附件5:志愿汇注册2021.pdf

附件6:【校外个人】志愿服务活动荣誉时数申请书.docx

附件7:【校内组织】志愿服务活动荣誉时数申请书.docx

附件8:志愿者荣誉时数导入模板.xls

附件9:荣誉小时数申请须知.docx

附件10: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