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活动团支部:

根据浙江大学2025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整体安排,现将丹青学园2025年秋冬学期活动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面向对象

丹青学园各活动团支部团员

二、“推优”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 已满18周岁的共青团员且团龄超过一年即参加团内生活一年以上

2. 思想上进,入党动机端正,政治立场坚定,有强烈的入党愿望并已提交入党申请书满3个月以上从入党申请书落款时间算起,3个月以上

3. 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上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

4. 工作认真,有责任心,积极参与活动团支部各项工作,工作考核优秀,无违纪违规情况。

三、工作要求

1. 请各活动团支部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工作要求和推优大会流程安排,统一于1019日(星期日)前完成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

2. 推荐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学生组织活动团支部)》(附件2,并撰写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材料一份(使用浙大方格信纸,手写)。请各学生组织指导老师严格把关和审核推荐表填写信息(参考附件3)。

3. 请各活动团支部书记将所有材料交至各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审核并确认无误后,于1020日(星期一)17:00前将纸质材料:附件2及个人事迹材料,提交至丹青学园丹阳连廊201办公室景老师处;电子材料:附件2扫描版和附件4,打包发送至邮箱:zjudangingftw@163.com,邮件命名为【第X活动团支部】2025年秋冬学期推优入党材料。

4.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各学生组织指导老师要加强对活动团支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推优人员产生后,各学生组织指导老师应与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

5. 经活动团支部推优的团员,不占用班级团支部的推优名额,推优名单后续由学园团组织统一向所在单位的团组织反馈,经党组织同意接收后进行统一培养发展,参加/组织开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6.凡属以下情况者,原则上不作为“推优”对象: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丹青学园分团委。

联系人:景老师  88981640

黄同学  13588744076

邮  箱:zjudangingftw@163.com

地  址:紫金港校区丹青学园丹阳连廊201办公室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学生组织活动团支部).docx

附件3: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填写注意事项).pdf

附件4:浙江大学2025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5:字体包(方正仿宋简体、方正楷体简体,内附安装说明).zip


共青团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分委员会

2025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