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各位团员:
根据共青团中央《关于基层团组织召开2024年度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教育评议的通知》要求,按照上级团组织部署,为组织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丹青学园分团委决定召开团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团员民主评议的相关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25年2月26日—2025年3月23日
二、参加范围
丹青学园全体共青团员(含2024年下半年新发展团员)
三、组织形式
专题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结合团员先进性评价和团员教育评议、年度团籍注册工作、团费收缴工作同步开展。
四、会前准备
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前,应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一)开展理论学习
将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贯穿始终,坚持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组织团员特别是团干部一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重要指示精神,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五四重要寄语精神和对广大团员的重要要求,学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中青发〔2024〕14号,以下简称《条例》),在此基础上加强政策解读和警示教育,引导团干部深刻领会全面从严治党必然要求全面从严管团治团的政治逻辑和工作逻辑,熟悉掌握团员尤其是团干部的义务和行为规则,做到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内化为日用而不觉的行为准则,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努力做到“五个模范、五个带头”。
(二)做好总结梳理
在学习基础上,团支部委员会要对团支部的纪律建设情况进行总结,联系实际工作查摆问题与不足,并提出接下来的改进措施和落实情况。
(三)查找实际不足
团支部委员会要把学习贯彻团章和《条例》情况作为对照检查的重要内容,组织团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认真检视问题、查摆不足。
一是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新时代共青团员提出的“做崇德向善、严守纪律的模范,带头明大德、守公德、严私德,严格遵纪守法,严格履行团员义务”重要要求,深入分析自身差距。
二是对照团的纪律和团员义务,总结学习掌握情况,检视自身纪律意识和日常行为。
三是对照团员先进性作用发挥(附件1:《普通高校学生团员先进性评价参考细则》),把自己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把学习工作摆进去,实事求是进行自我剖析。
(四)汇报筹备情况
团支部一般应提前向上级团组织(辅导员老师)汇报组织生活会筹备情况。
(五)做好会议准备
会前,团支部应明确会议时间地点,做好场地布置,准备好规范的团旗、团徽,团员教育评议民主测评表等相关会议材料(附件2:组织生活会资源包(内含主持词))。
五、会议召开
根据团支部组织设置和团员人数,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团支部团员大会形式召开,可以先以团小组为单位召开、团员逐一交流发言,再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总结,会上安排团支部书记、委员及团小组组长等发言。
议程一:
在自学基础上,团支部书记组织全体团员集体进行团纪学习教育(附件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导学),通报团支部委员会纪律建设情况,并向全体团员报告团员和青年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查摆问题的改进落实情况。
议程二:
团支部书记、委员、其他团员依次发言,报告个人学习团纪、遵守团纪情况,交流体会、查找不足,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查找不足要勇于解剖自己、见人见事见思想,互相评议要开诚布公、不讲空话套话,不搞不必要的形式创新。
议程三:
开展民主评议。坚持民主集中制,采取个人自评、团员互评和组织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同步开展年度团籍注册和团费收缴。在团员大会上,按照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团员进行民主测评(附件4:组织生活会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个人版))。
议程四:
具备条件的,可邀请上级团组织负责人或本级党组织负责人(辅导员老师、班主任老师、兼职辅导员等)进行点评。
议程五:
重温入团誓词。
六、会后工作
组织生活会完成后,应当及时做好评价结果运用、总结收尾等工作。
(一)确定评议等次
团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测评情况,结合团员日常表现,实事求是地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于2025年3月14日前填写《团员民主评议测评表(汇总版)》(附件5)并提交至团总支书记(或负责相关工作的团总支副书记)处。团总支书记(或负责相关工作的团总支副书记)完成汇总后于2025年3月17日报上级团组织批准,由学园统一公示。确定评议等次,应注意防止“唯分数、唯票数”。优秀等次团员数量应控制在参评团员人数的30%以内。
(二)完成团籍注册
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应结合团员信息复核和团员教育评议工作进行,根据团员评议结果,给予注册或暂缓注册。给予注册团员(即团员评议等级为合格及以上的团员)的团员证须以团支部为单位收齐后,到丹阳三四舍连廊成长服务站统一办理(个人不受理)。
时间:2025年3月21日至3月23日 9:00-22:00。
注:对评议等次为基本合格的团员,应由团支部书记或上级团组织负责人进行谈话、教育帮助。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限期改正,暂缓团籍注册。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实事求是,做到事实清楚、理由充分,处理恰当、手续完备。保留团籍的党员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自愿参加者不限。
(三)完成团费收缴
按照《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向给予注册的团员收缴2025年上半年团费。各团支部认真填写《附件6:【第X团总支】浙江大学2025年上半年团费收缴情况表》并提交至团总支书记(或负责相关工作的团总支副书记),完成汇总后于2025年3月21日前发送至zjudanqingftw@163.com,团费收缴方式后期另行通知。
注:团费收缴时间范围为2025年1月至6月。每位团员缴纳团费0.2元/月(2025年1月至6月,小计1.2元/人);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28周岁以内的党员都保留团籍),从成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也可自愿交纳团费。
(四)完成团员证补办
团员证是团员身份的证明,是团员组织关系的凭证,也是团组织关系签转的重要依据。针对部分团员团员证遗失的情况,为规范团员证补办程序,方便各位团员补办,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请以团总支为单位集中办理。各团支部填写《附件7:【第X团总支】浙江大学团员证补办信息汇总表》发送至团总支书记(或负责相关工作的团总支副书记),完成汇总后于2025年3月21日前发送至丹青学园分团委组织部公邮zjudanqingftw@163.com;
2.团总支书记(或负责相关工作的团总支副书记)收集团员正面免冠一寸照一张(背面注明支部、姓名)和工本费5元/本,并于2025年3月21日前交至丹阳三四舍连廊201张洋老师处。
(五)做好信息录入
评议结果作为年度团籍注册、推荐优秀共青团员和团干部、推优入党的重要依据。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和团员教育评议情况应由团支部书记于2025年3月23日前分别录入智慧团建—教育实践和智慧团建—团内激励模块。
(六)抓好改进提高
对于查找出的差距不足、团员和青年的意见建议,团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改进措施,团员要作出改进承诺。团支部委员会改进措施报上级团组织备案,对改进敷衍应付、团员和青年不满意的,上级团组织要及时批评纠正。团支部要督促团员承诺践诺。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丹青学园分团委,
联系人:张 洋老师 88981640
徐婉越同学13750878177
邮箱:zjudanqingftw@163.com
联系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丹阳三四舍连廊201
附件3:《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纪律处分条例(试行)》导学.pptx
附件6:【第X团总支】2025年上半年团费收缴情况表.doc
共青团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分委员会
2025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