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经费额度和经费性质
学园给予每个团支部每学年1000元经费(每个长学期500元)支持用于开展班团组织建设,经费性质为学生活动经费,经费授权至对应辅导员。秋冬学期经费应当于当年度12月15日前完成报销,春夏学期经费应当于当年度6月15日前完成报销。
二、经费使用范围
经费使用范围可参考《浙江大学计划财务处关于规范学生活动经费使用的通知》。
考虑到班团活动的实际情况,建议经费使用范围限制在组织学生活动所必需的少量办公耗材、资料印刷费、交通费、书籍购置费、场租费以及服装、道具等设施材料的购置费或租赁费等。活动应优先选择校内场馆。服装购置原则上限文化衫。与学生活动密切相关的小额奖品等开支,单价不得超200元,平均每人不得超50元。
三、报销流程
(一)报销材料收集
1.线上采购的物资和服务(京东、淘宝等)需提供发票和订单截图,线下实体采购的物资和服务需提供发票和小票。
2.文印或印刷品需提供发票和清单。
3.市内交通可选用网约车或出租车,需提供电子发票或出租车发票,网约车需要提供行程单并说明交通事由,出租车发票不得连号。
4.收据不作为发票使用,发票的范例参照附件1。
(二)报销时需填写《浙江大学学生活动预决算表》(附件2),提供学生活动方案或通知、活动总结或新闻稿等材料。有发放奖品的,需提交活动奖品领用单。
(三)报销要求
1. 报销金额应与发票合计金额相等。当发票金额和订单详情里的实付金额不一致时,需填写《支付情况说明》(附件3),实际报销金额不超过发票金额。
2. 发票抬头为:浙江大学;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12100000470095016Q。纸质发票需提交原件;电子发票需以PDF下载,黑白打印。所有发票都要求在正面底部空白处黑笔签名(项目团队成员或发票实际支出者),500元以下发票需1人签字,500元及以上发票需2人签字。
3. 填写《丹青学园学生活动经费开支明细表》(附件4),其中转账收款人一般为班级生活委员。
4. 所有报销材料由各班生活委员收齐,汇总给各团总支分管报销的副书记,经团总支副书记审核无误后交给对应的辅导员,提交辅导员的时间节点建议在截止时间前一周。
如有报销相关未尽事宜,可以通过邮件发送至dqxy@zju.edu.cn,我们会在3个工作日内回复。
附件1:报销票据示例.pdf
附件2:学生活动预决算表.docx(必交)
附件3:支付情况说明书 .doc
附件4:丹青学园学生活动经费开支明细表.docx 必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