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主任考核】关于开展丹青学园2023-2024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雨林发布时间:2024-05-21浏览次数:194

丹青学园各班主任、各班级、各辅导员: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班主任工作规定》(党委发〔2021〕69号),现将丹青学园2023-2024学年班主任考核工作安排如下:

一、组织实施

    成立由学园主任为组长的班主任考核工作小组,考核对象为丹青学园2023级班主任。


二、考核过程

1.学生评议:

    对应辅导员以班级为单位,组织做好班主任考核的学生评议工作。每位学生以不记名方式填写《浙江大学班主任工作评议表》(附件1,纸质版填写),对班主任工作进行满意度评议。在此基础上,各班长/团支书收集汇总全班评议表后,填写《2023-2024学年班主任工作情况评议数据统计表》(附件2,电子版填写)。同时,请班长/团支书填写《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班团集体活动清单》(附件4,电子版填写)。

    学生评议工作,须在6月717点前完成,并向对应辅导员提交纸质版附件1、电子版附件2和附件4。(注:电子表文件名格式为:XX2023-2024学年班主任工作情况评议数据统计表;XX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班团集体活动清单班级全称规范请参考附件5。


2.班主任个人小结:

    班主任按工作职责和考核的内容与要求,认真总结本学年工作,填写《浙江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竺可桢学院、学园)》(附件3,电子版填写),在6月2517点前将电子表发送至malatang@zju.edu.cn。(注:电子表文件名格式为:XX班 + 姓名浙江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竺可桢学院、学园)班级全称规范请参考附件5。


3.平时工作纪实评价:

    丹青学园班主任考核工作小组结合班主任工作职责和本学园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对班主任工作的实绩、效果进行考核评价,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重点参考所在班级学生学业的不及格率、警告率和退学率、下寝室次数、找学生谈话次数等因素。

 

三、考核结果确定

    考核结果由平时工作纪实评价、个人自评和学生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分别占比60%、10%和30%。最终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级,其中优秀占比20%。本年度的浙江大学校级、求是学院院级优秀班主任将从本次考核结果为优秀的人选中产生。

    在考核中,班主任所带班集体或个人获得省级及以上表彰的,班主任在主题班课展示大赛获得荣誉的,在同等情况下确定优秀等级时予以优先考虑。班主任在事关政治原则、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未能按要求及时妥善处理学生突发事件的,学生评议超半数认为不满意的,应评定为不称职等级。学园班主任考核结果将抄报各专业学院(系)。




附件:

附件1【更新】.浙江大学班主任工作情况评议表.doc

附件2.丹青学园2023-2024学年班主任工作情况评议数据统计表.xls

附件3.浙江大学班主任工作考核表(竺可桢学院、学园).doc

附件4.浙江大学求是学院班团集体活动清单.docx

附件5 班级规范名称参考表.xlsx



求是学院丹青学园

2024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