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关于2022-2023学年秋冬学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的通知

发布者:高孙华发布时间:2023-09-26浏览次数:395

丹青学园各位同学:

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秋冬学期本科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工作已经开始,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2023年秋季入学的全日制本科生新生,且本学年没有申请或续贷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的本科生。

二、申请条件

1、本学年未同时享受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资助政策;

2、经学校认定的全日制本科学生资助对象;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4、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未成年人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须由其法定监护人书面同意);

5、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6、学习刻苦,能够正常完成学业;

7、在办理国家助学贷款前需在中国银行开立存款账户。

三、申请额度

根据《教育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完善助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教财〔20234号)以及《中国银行关于落实国家助学贷款政策调整的公告》,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每人每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最高额度由12000元提高至16000元。

四、申请材料

申请需要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手机银行上完成,需要拍照上传以下12材料;符合相关条件的需在以上基础上拍照上传34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身份证遗失的同学,请及时补办身份证,再进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申请)

2、学生证(已经盖过章)或新生录取通知书;

3、未成年人需上传户口本相关资料(本人页、首页、信息变更页);

4、未成年人需要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以及监护人的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声明一份【未成年人是指2005101日(含)以后出生,书面同意申请贷款声明包含监护人和学生本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签名、日期】。

五、申请流程

1、仔细阅读本通知,务必加入2023-2024校园地助学贷款新申请钉钉群(群号:32335011402);

2、在中国银行网上银行或手机银行上完成申请(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

3、完成申请后,等待学校、银行审核;

4、学校、银行全部审批通过后,由学生进行线上合同签订;

5、合同签订完毕后,按钉钉群所发放的通知填写、完善个人信息及入学验证码,学校登录在线入学确认审批;

6、审批通过后,银行自动放款。

六、相关政策及注意事项

1、请各位同学尽量在1024日之前完成上述线上申请,1024日之后申请的,为缩短审核时间,请于工作时间致电0571-88981730或发送邮件至办公邮箱:dkzx@zju.edu.cn

2、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

3、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毕业后还本宽限期为5年整;

4、贷款期限包括在校读书时间,申请学生务必预判毕业后工作及继续深造选择贷款时限,贷款期限一经确定无法进行修改;

5、请有需要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同学务必仔细阅读各附件,确保申请资料的信息正确、符合要求;在申请期间所填电话请务必保持畅通,以便及时联系;

6、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国家助学贷款100%由财政贴息,学生毕业后自付利息;

7、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法定利率和国家有关利率政策执行(自2023年秋季学期起,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60个基点)。提前还贷按实际期限计算利息;

8、借款学生离校前,应确认还款计划,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合同手续。毕业生未办理还款计划确认的,学院不得发给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9、对未按照毕业还款合同约定的期限、数额归还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经办银行将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对连续拖欠还款超过一年且不主动与贷款银行联系办理有关手续的学生,贷款银行和国家助学贷款服务部将会在新闻媒体和网站上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违约行为等信息;

10、如需变更合同,将按照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七、联系方式

办公地点: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073号窗口

办公电话:0571-88981730

办公邮箱:dkzx@zju.edu.cn

办公时间:8:30-12:0013:30-17:30(周一至周四)

8:30-12:0013:30-15:55(周五)

(周末及节假日期间不值班)

中国银行电话:0571-87967386

中国银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求是路28

钉钉群群号:32335011402


附件1: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线上申请流程.docx

附件2:国家助学贷款注意事项.doc

附件3:国家助学贷款自助问答.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