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丹青学园青年志愿者本年志愿汇活动立项已启动,鼓励各学生组织及个人积极开展志愿者活动,现将活动立项规范及相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丹青学园全部志愿活动由丹青分团委青年志愿者中心统一审核后在志愿汇app上进行立项。
2、举行志愿活动需进行志愿汇活动发布申请书(附件1)、志愿者信息登记表(附件2)、活动排班表(如有换班需求)(附件3)的提交。
3、志愿汇活动发布申请书、志愿者登记表模版及活动排班表须在活动开始前三天递交至专员对接团总支或学生组织的丹青青志负责同学(在活动开始时才递交相关策划案,恕不接受),对接人员名单如下。
负责同学 | 联系电话 | ||
第一团总支 | 张露丹 | 13750621907 | 2675572300 |
第二团总支 | 刘礼萱 | 13820452180 | 2053149081 |
第三团总支 | 巫则淇 | 18368889716 | 1527365787 |
第四团总支 | 胡语珊 | 18858152209 | 360242920 |
第五团总支 | 王瑶珍 | 19357571072 | 3103537460 |
第六团总支 | 郑可涵 | 13566644470 | 675854063 |
第七团总支 | 郑锦琦 | 15057698513 | 3338262785 |
第八团总支 | 奚小慧 | 15336501369 | 1095566451 |
学生组织 | 胡语珊 | 18858152209 | 360242920 |
4、活动在志愿汇立项通过后,丹青青志负责对接同学会向志愿活动组织方提供活动编码,活动组织方有责任保证志愿活动编码不轻易泄露。
5、志愿活动结束后,志愿活动承办方需要告知丹青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活动已结束,由丹青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在志愿汇上结束该活动。
6、志愿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方需提交活动总结反馈案(附件4),丹青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存档保存。活动记录包括合照(或者加盖公章的证明)和文字总结。合照的命名格式为“活动名称+活动时间+照片中从左到右的志愿者名字”,承办方需按照此要求命名照片并将之发送给丹青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由丹青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留档保存。
7、志愿者的志愿汇注册及使用详见附件5。如志愿者使用志愿汇app正常记录志愿服务时数,志愿活动结束后,系统会暂时以“待审核”状态显示,处于该状态的时数不计入志愿者个人总信用时数。请志愿者耐心等待,时数经发布活动的管理员审核确认后生成,并计入志愿者个人总信用时数。
8、如果志愿活动中出现欺诈小时数、活动组织涣散、活动内容虚假等情况,丹青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视情况将失信志愿者纳入黑名单,在后续活动中重点考察。
9、鼓励志愿活动组织方积极撰写新闻稿件,丹青分团委将在学园网上选登优秀志愿事迹的文件。
10、如果有忘记签到、签退或者参加了无法进行志愿汇签到的志愿活动可以补加荣誉小时数,补加需要填写荣誉小时数申请书(附件6/7)和荣誉小时数导入模板(附件8),并将文件发给指定团总支对接人。文件填写具体说明可见附件9。
11、若参与了由校外组织立项并提供信用小时数的活动,需要填写并自留志愿服务活动信用时数证明(附件10),未来申请星级志愿者时需作为证明材料提交。
11、丹青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全部工作依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 (试行)》(附件11)进行。
12、丹青青志官方答疑途径为邮箱:1801902979@qq.com,对立项、荣誉小时数等有任何疑问均可致函,负责同学将在上线时间回复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