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丹青学园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营造更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表彰先进,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附件1)的相关规定,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将于近期开展2025-2026学年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1.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2.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一)参评对象
2025级本科注册志愿者
(二)参评要求
1.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2.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3.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5.结合自身真实事迹和申报表条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不得抄袭他人或网络。
(三)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三、评定流程
(一)个人申报材料收取(11月24日前)
请各位同学于11月24日12:00前上交星级志愿者申请表(附件2)至邮箱:1801902979@qq.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为:x星级xxx(姓名)星级志愿者申请表。
(二)学园审核与材料提交(11月25日-11月28日)
丹青学园分团委于11月28日12: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审核工作,将材料整理汇总发送至对接的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联络人。
(三)校级初审(11月28日-12月3日)
校团委于12月3日12:00前对丹青学园分团委提交的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丹青学园分团委。
(四)学园复核并公示(12月4日-12月8日)
将初审结果于丹青学园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志愿者个人根据公示进行材料补交。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8日12:00前将结果提交至校团委。
(五)校级汇总审核与公示(12月8日-12月12日)
校团委将对丹青学园分团委提交的复核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并于12月12日前进行结果公示。
(六)证书颁发(12月12日后)
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统一制作星级志愿者证书,由学园分团委发放证书。
四、注意事项
1.2025级本科生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五星级以下申请材料概不接受;
2.上报材料覆盖小时数范围:学生高校入学起至2025年11月23日24:00;
3.星级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丹青学园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联系人:景老师 88981537
韩同学 18835451798
附件1: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2024.10).pdf
共青团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分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