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荣誉时数申报指南

发布者:景菖皓发布时间:2025-11-14浏览次数:10


团总支、团支部、学生组织

荣誉时数指注册志愿者在完成志愿服务后,由志愿汇账号管理员统一导入的、符合其实际服务时长的志愿小时数原则上荣誉时数仅用于因线上开展等无法在服务场地进行签到签退的志愿活动或突发性无法在活动开始前进行立项的志愿活动。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附件1相关要求,现将荣誉时数申报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校内组织申请

1.校内志愿服务活动未在志愿汇上立项活动组织方可进行荣誉时数申报活动组织方需在志愿活动正式开始(或报名截止)1天前按要求填写《【校内组织】XXX活动荣誉时数立项申请书》(附件2提交至丹青学园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邮箱(下文简称青志邮箱):danqingqingzhi@126.com活动结束后,组织方需一周填写《【校内组织】XXX活动荣誉时数结项申请书》(附件3《志愿者荣誉时数导入模板》(附件7打包至一个文件内夹发到至青志邮箱。

2.若志愿活动已在志愿汇平台进行立项如有签到但未签退的情况,志愿者可自行在志愿汇APP我的-荣誉时数-申请补录荣誉时数”申请补录荣誉时数。如未签到,需由丹青学园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统一补录荣誉时数。活动组织方需填写《【校内组织】志愿服务活动荣誉时数申请书》(附件4《志愿者荣誉时数导入模板》附件7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发送至青志邮箱。对于在志愿汇上分多时间段立项的活动荣誉时数导入模板附件7需根据志愿者参加活动的时间段分成多份提交

二、校外个人申请

1. 对于在校外参与志愿活动且因活动组织方未使用志愿汇等原因无法进行志愿活动签到的情况,志愿者个人可活动结束后第一时间,填写校外个人志愿服务活动荣誉时数申请书》(附件5需活动组织方进行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志愿者荣誉时数导入模板》附件7,保留照片排班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打包至一个文件夹发送至青志邮箱。

2. 若参与了由校外组织立项并提供信用时数的活动,需要填写并自留校外个人志愿服务活动信用时数证明(附件6之后申请星级志愿者时需作为证明材料提交。

三、注意事项

1. 材料填写注意事项应参考荣誉时数申报须知附件8),发送至邮箱的材料需按照附件8中的格式要求命名

2. 荣誉时数申请材料审核周期一般为两周左右如有特殊情况可与通知底部联系人进行沟通。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丹青学园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联系人:赵同学  18640722123

韩同学  18835451798

邮  箱:danqingqingzhi@126.com


附件包.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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