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学生组织:
荣誉时数指注册志愿者在完成志愿服务后,由志愿汇账号管理员统一导入的、符合其实际服务时长的志愿小时数。原则上,荣誉时数仅用于因线上开展等无法在服务场地进行签到、签退的志愿活动或因突发性无法在活动开始前进行立项的志愿活动。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附件1)相关要求,现将荣誉时数申报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校内组织申请
1.若校内志愿服务活动未在志愿汇上立项,活动组织方可进行荣誉时数申报。活动组织方需在志愿活动正式开始(或报名截止)1天前按要求填写《【校内组织】XXX活动荣誉时数立项申请书》(附件2),并提交至丹青学园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邮箱(下文简称青志邮箱):danqingqingzhi@126.com。活动结束后,组织方需在一周内填写《【校内组织】XXX活动荣誉时数结项申请书》(附件3)和《志愿者荣誉时数导入模板》(附件7),打包至一个文件内夹发到至青志邮箱。
2.若志愿活动已在志愿汇平台进行立项,如有签到但未签退的情况,志愿者可自行在志愿汇APP“我的-荣誉时数-申请补录荣誉时数”中申请补录荣誉时数。如未签到,需由丹青学园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统一补录荣誉时数。活动组织方需填写《【校内组织】志愿服务活动荣誉时数申请书》(附件4)和《志愿者荣誉时数导入模板》(附件7),打包成一个文件夹发送至青志邮箱。对于在志愿汇上分多时间段立项的活动, 荣誉时数导入模板(附件7)需根据志愿者参加活动的时间段分成多份提交。
二、校外个人申请
1. 对于在校外参与志愿活动且因活动组织方未使用志愿汇等原因,无法进行志愿活动签到的情况,志愿者个人可在活动结束后第一时间,填写《【校外个人】志愿服务活动荣誉时数申请书》(附件5,需活动组织方进行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和《志愿者荣誉时数导入模板》(附件7),保留照片、排班表等相关证明材料,打包至一个文件夹发送至青志邮箱。
2. 若参与了由校外组织立项并提供信用时数的活动,需要填写并自留《【校外个人】志愿服务活动信用时数证明》(附件6),之后申请星级志愿者时需作为证明材料提交。
三、注意事项
1. 材料填写注意事项应参考《荣誉时数申报须知》(附件8),发送至邮箱的材料需按照附件8中的格式要求命名。
2. 荣誉时数申请材料审核周期一般为两周左右,如有特殊情况可与通知底部联系人进行沟通。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丹青学园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联系人:赵同学 18640722123
韩同学 18835451798
共青团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分委员会
2025年11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