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畅通学园师生反映问题渠道,解决师生实际问题,求是学院丹青学园设立“丹青信箱”,具体通知如下:
一、来信须知
师生可以就下列问题向丹青学园“丹青信箱”来信:
(一)对学园建设、改革、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关系师生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
(三)对学园具体工作不满意的问题;
(四)其它需要学园研究解决的问题。
信箱设在浙大钉“宜搭”平台,在校师生可通过浙大钉访问:https://zju.aliwork.com/s/dqmail

二、来信须知
(一)来信人应当写明姓名、联系方式和请求、事实、理由。
(二)来信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来信内容应事实清楚、诉求合理、语言文明。
(三)来信人反映的问题应当客观真实,要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诬告、陷害他人。
三、处理流程
(一)学园收到来信后,及时根据来信内容确定并反馈是否受理。
(二)受理来信后,学园应认真、及时予以处理。对于一般事项,应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处理结果;对于来信反映的事项复杂无法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经与来信人沟通后可以延长办理期限至来信受理之日起30日。
四、处理分类
(一)来信提出的意见建议类事项,对科学合理、具有现实可行性的,或者有利于改进工作,促进学校、学院、学园发展的,应当积极采纳或部分采纳。
(二)来信反映的申诉求决类事项:
1. 事实清楚的,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学校有关规定的,应当妥善予以解决;
2. 在短期内解决有困难的,应当向来信人解释清楚,争取尽早解决;
3. 对超出法律、法规、规章或学校规定或其他过高的要求,应当做好沟通解释和引导工作;
4. 请求缺乏事实根据或者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学校有关规定的,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