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选拔优秀学生到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分团委实践锻炼的通知

发布者:景菖皓发布时间:2025-09-16浏览次数:10


各位优秀学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紧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充分发挥共青团组织的育人平台优势,积极培养优秀团学骨干,拟选拔一批优秀学生到丹青学园分团委实践锻炼。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

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分团委兼职副书记(学生)5

二、选拔对象条件要求

选拔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 政治立场坚定,热爱团的工作,具有奉献精神;

  2. 综合素质全面,责任心强,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和表达能力,能保证一定的工作时间;

  3. 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

  4. 能够发挥模范表率作用,群众基础好;

  5. 全日制研究生或高年级本科生。

三、选拔任用程序

1. 公开报名。请有意向报名的同学,在202592317:00前将报名表(附件)发送至邮箱:dqftw2025@163.com,邮件标题命名为:丹青分团委实践锻炼报名+院系+姓名,纸质版提交至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丹青学园丹阳连廊201办公室景老师处。研究生报名需征得导师同意。

2. 审查遴选。丹青学园分团委将根据报名情况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考察,确定初步人选名单,并向求是学院党委汇报,经批准后进行公示。

3. 考察任命。经公示无异议,对拟任用人选进行考察和一定时间的跟岗学习。根据考察和实际工作表现,确定岗位安排,并上报学校团委正式任命。

四、培养工作

1. 丹青学园分团委将高度重视学生骨干的锻炼与培养工作,定期向学院党委汇报相关情况,在实践锻炼期满后对其进行考核鉴定。

2. 校团委将统一组织对学园分团委实践锻炼学生的教育培训工作(培训相关事项另行通知)。

3.为保证工作投入度,同一位学生团干部原则上同一时期不允许担任其他院级团委的兼职团干部。


如有不明事项,可联系景老师0571-88981640


附件: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分团委兼职团干部报名表.doc


共青团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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