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青学园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24〕11号),现开展2025-2026学年第一批学费补助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补助对象
符合申请条件、2025-2026学年在基本修业年限内的学生。
学工部在2025年春夏学期学生资助对象复核调整工作基础上,初步筛选出符合条件的学生(附件1),供各位同学参考。如发现有误或遗漏,可在申请理由中予以补充说明。
二、申请条件
1.申请条件
学校认定的学生资助对象,且需满足以下条件:
(1)孤残学生、残疾学生、优抚家庭子女(含烈士子女),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贵州湄潭籍学生。(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2)其他国家文件规定或学校规定的应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
2.学生在校期间,凡出现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具备申请资格:
(1)违反校纪校规受到处分;
(2)休学期间;
(3)退学试读期间;
(4)学习态度不端正,学习不努力,造成学习成绩低劣;
(5)平时生活挥霍浪费;
(6)不履行受助义务(如不按时做好学年小结、不及时对捐资人要求的情况进行反馈、不参加学校要求的公益和实践活动等)并经教育仍不改正。
有上述情况(2)、(3)的学生复学后可重新申请困难补助;有上述情况(1)、(4)、(5)、(6)的学生,经教育帮助,考察一年后有明显进步的,可酌情重新审定困难补助。
如学生在补助申请过程中或获得补助后,发现有瞒报家庭成员及经济收入,弄虚作假的,取消其申请资格或令其偿还所发放的补助,并根据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三、申请金额
学费补助标准为每学年不超过6900元。
具体补助金额按各专业标准学费计算,标准学费=专业学费+学分费,其中学分费按照每学年40学分(即4800元)计算,详见附件2。
四、申请流程
5月12日24:00前,符合学费补助申请条件的学生进入三全育人平台(网址:eta.zju.edu.cn)提交申请。
具体流程为:点击服务大厅-学生资助-校设资助申请-学费补助-“下一步”按钮,确认进入申请界面,填写申请信息并完成提交。无需上传附件,申请理由请认真填写,否则将不予通过。学生可在“学生资助申请结果”中查看申请审核情况。
联系电话:
党委学生工作部,0571-88206586
丹青学园,0571-88981640
附件1:【丹青学园】2025-2026学年第一批学费补助初筛名单.xlsx
附件2:浙江大学教育收费项目公示(2025年3月,本科生收费节选).pdf
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
2025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