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营造更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表彰先进,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见附件1)的相关规定,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将于近期开展2024-2025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1. 丹青学园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2. 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一)参评对象
求是学院丹青学园2024级本科生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志愿者,五星级以下申请材料概不接受。
(二)参评要求
1. 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2. 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3. 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 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5. 结合自身真实事迹和申报表条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不得抄袭他人或网络。
(三)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三、评定流程
(一)个人申报材料收取(4月24日前)
请申报同学于4月24日(星期四)24:00前将星级志愿者申请表(见附件2,命名为:x星级xxx(姓名)星级志愿者申请表)和汇总表(见附件3)打包发送至邮箱:1801902979@qq.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均命名为:x星级xxx(姓名)星级志愿者申请材料。
(二)学园审核与材料提交(4月25日-4月27日)
丹青学园分团委将于4月27日(星期日)24: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审核工作,将材料整理汇总提交至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三)校级初审(4月28日-5月6日)
校团委于5月6日(星期二)24:00前对丹青学园分团委提交的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丹青学园分团委。
(四)学园复核并公示(5月7日-5月9日)
丹青学园分团委将初审结果于学园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志愿者个人根据公示进行材料补交。公示无异议后于5月9日(星期五)24:00前将结果提交至校团委。
(五)校级汇总审核与公示(5月10日-5月15日)
校团委将对丹青学园分团委提交的复核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并于5月15日(星期四)前进行结果公示。
(六)证书颁发(5月16日后)
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统一制作星级志愿者证书,由学园分团委发放证书。
四、其他
(一)上报材料覆盖小时数范围
学生高校入学起至2025年4月24日24:00。
(二)注意事项
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丹青学园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联系人:景老师 0571-88981537
方同学 13957972684
附件3:2024-2025学年春夏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汇总表.xlsx
共青团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分委员会
丹青学园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2025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