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建工作】关于活动团支部组织开展2025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通知

发布者:张洋发布时间:2025-03-04浏览次数:26

活动团支部:

根据浙江大学2025年春夏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的整体安排,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分团委决定开展2025年春夏学期活动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面向对象

丹青学园各活动团支部

二、“推优”对象需符合以下条件

1.已满18周岁,且入团时间满一年;

2.思想上进,入党动机端正,政治立场坚定,有强烈的入党愿望并已提交入党申请书满3个月以上;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综合素质较高,上一学期无不及格课程;

4.工作认真,有责任心,积极参与活动团支部各项工作,工作考核基本可认定为优秀

三、工作要求

1.请各活动团支部遵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工作要求和推优大会流程安排,统一于314日前完成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工作,每活动团支部推优比例不超过该活动团支部团员总数的8%

2.推荐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学生组织活动团支部)》(附件2),并附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一份。请各组织指导老师严格把关和审核推荐表填写信息。

3.请各学生组织于317日前将纸质材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及个人事迹(一式一份))交至各组织指导老师审核。经指导老师审核后,电子版材料(浙江大学学生活动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附件3)及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扫描版)交至各活动团支部团支书,团支书汇总完成后于321日前打包发至丹青学园分团委邮箱zjudanqingftw@163.com

4.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各学生组织指导老师要加强对活动团支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推优人员产生后,指导老师应开展一对一谈心谈话

5.经活动团支部推优的团员,不占班级团支部的推优名额。推优名单后续由学园团组织统一向所在单位的团组织反馈,经党组织同意接收后进行统一培养发展,参加上级组织开展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未尽事宜,请联系丹青学园分团委。

联系人:张 洋老师 88981640

徐婉越同学13750878177


邮箱:zjudanqingftw@163.com


联系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丹阳三四舍连廊201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学生组织活动团支部).docx

附件3:浙江大学学生活动团支部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汇总表.xls


共青团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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