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是校团委对基层团支部的综合性最高奖励称号。为进一步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团支部建设,根据浙江大学2024-2025学年“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工作的整体安排,丹青分团委在对各申请单位进行答辩评审后,依据《浙江大学“五四红旗团支部”评选办法(试行)》(附件)的规定,拟确定3个团支部为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推荐单位,17个团支部为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争创单位,现将名单予以公示:
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人文科学试验班 2402
新闻传播学类 2405
社会科学试验班(智能财务班) 2401
园级“五四红旗团支部”:
人文科学试验班 2401
人文科学试验班 2407
人文科学试验班 2408
新闻传播学类 2402
外国语言文学类 2401
社会科学试验班 2405
社会科学试验班 2410
社会科学试验班 2415
社会科学试验班 2411
社会科学试验班(马克思主义理论班) 2401
社会科学试验班(数字法治卓越班) 2401
理科试验班 2404
理科试验班 2409
理科试验班(生命、环境、化学与地学) 2404
理科试验班(生命、环境、化学与地学) 2406
理科试验班(生命、环境、化学与地学) 2408
理科试验班(生命、环境、化学与地学) 2411
请各团总支根据争创方案,积极开展创建活动,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团支部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充分发挥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促进全校团建水平的进一步提升。争创验收时间为2024年5月。
公示期自11月25日至11月28日,如有疑义,请联系:
张洋老师:88981640
邮箱:zjudanqingftw@163.com
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分团委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