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志愿者】志愿汇活动立项须知

发布者:景菖皓发布时间:2024-11-15浏览次数:224


团总支、团支部

丹青学园青年志愿者2024-2025学年志愿汇活动立项已启动,鼓励各组织及个人积极开展志愿活动,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附件1)的相关规定,现将活动立项规范及相关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活动立项申报

1.丹青学园团总支团支部、学生组织均可以组织为单位向丹青学园分团委青年志愿者中心提请申请志愿活动立项。

2.丹青学园全部志愿活动由丹青学园分团委青年志愿者中心统一审核后在志愿汇APP上进行立项。

3.活动组织方活动正式开始(或报名截止)3天前,向丹青学园分团委青年志愿者中心对接人员提交XX活动发布申请书(附件3)、志愿者信息登记表模板(附件4)、XX志愿者活动排班表(如有换班需求需提交,附件5)。对接人员和联系方式如下:

对接组织

对接人员

联系电话

QQ

第一团总支

同学

18367662799

2687474173

第二团总支

同学

13476974941

2049437738

第三团总支

同学

18257664929

2782985447

第四团总支

同学

13567454770

2842342420

第五团总支

同学

18814947256

2221053429

第六团总支

同学

13238968144

353427948

第七团总支

同学

15182075391

1840373663

第八团总支

同学

19705077886

3033096364

第九团总支

同学

19706868617

1308956768

学生组织

同学

13034771157

3198904721

(二)活动开展与总结

1.志愿活动在志愿汇立项通过后,活动组织方如期举办活动。对接人员会向活动组织方提供活动编码(活动组织方有责任保护活动编码不泄露),组织方可组织志愿者现场签到活动。

2.志愿活动结束后,志愿活动组织方需告知丹青学园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活动已结束,由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在志愿汇上结束该活动。

3.志愿活动结束后,活动组织方需提交XX活动总结反馈案(附件6)和详细的活动记录交给对接人员,由丹青学园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存档保存。活动记录包括合照(或者加盖公章的证明)和文字总结。合照的命名格式为“活动名称+活动时间+照片中从左到右的志愿者名字”。

4.志愿活动过程中若产出优秀宣传品(包括但不先于推文、短视频),可一并提交,丹青学园分团委将在学园官方公众号上选登优秀志愿事迹。

二、注意事项

(一)志愿小时数录入

如志愿者使用志愿汇APP正常记录志愿服务时数,志愿活动结束后,系统会暂时以“待审核”状态显示,处于该状态的时数不计入志愿者个人总信用时数。请志愿者耐心等待,时数经发布活动的管理员审核确认后生成,并计入志愿者个人总信用时数。志愿汇注册及使用详见志愿汇APP操作指南附件2

(二)志愿小时数补录

如有忘记签到、签退或参与了无法进行志愿汇签到的志愿活动可以补加荣誉小时数补加需要填写荣誉时数申请书(附件7附件8)和荣誉时数导入模板(附件10),并将相关材料发给对接人员

(三)校外志愿活动

若参与了由校外组织立项并提供信用小时数的活动,需要填写并自留校外个人志愿服务活动信用时数证明(附件9),未来申请星级志愿者时需作为证明材料提交。


注意:如果志愿活动中出现欺诈小时数、活动组织涣散、活动内容虚假等情况,丹青学园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将视情况将失信志愿者纳入黑名单,在后续活动中重点考察。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丹青学园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邮箱:1801902979@qq.com

联系人:方同学 13957972684

朱同学 19557197127


附件:

附件包.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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