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为进一步推动青年志愿者工作的规范化开展,营造更好的志愿服务氛围,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表彰先进,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工作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附件1)的相关规定,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将于近期开展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形式
(一)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被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二)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评定原则
(一)参评对象
2024级本科注册志愿者
(二)参评要求
1.服从安排,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社会服务工作;
2.对待服务对象热情周到,态度谦和,尊重服务对象的合理意见,满足服务对象的合理要求;
3.积极主动完成既定任务,发扬不怕苦不怕累的精神,认真做好本职工作;
4.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5.结合自身真实事迹和申报表条目要求认真填写申报表,不得抄袭他人或网络。
(三)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四)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
三、评定流程
(一)个人申报材料收取(11月17日前)
请各位同学于11月17日24:00前上交星级志愿者申请表(附件2)至邮箱1801902979@qq.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名均为:x星级xxx(姓名)星级志愿者申请表。
(二)学园审核与材料提交(11月18日-11月20日)
丹青学园分团委于11月20日24:00前完成星级志愿者的审核工作,将材料整理汇总至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三)校级初审(11月21日-11月27日)
校团委于11月27日24:00前对丹青学园分团委提交的星级志愿者评定材料进行初审,并将初审结果反馈至丹青学园分团委。
(四)学园复核并公示(11月28日-12月1日)
丹青学园分团委将初审结果于学园官方网站进行不少于3天的公示,志愿者个人根据公示进行材料补交。公示无异议后于12月1日24:00前将结果提交至校团委。
(五)校级汇总审核与公示(12月2日-12月6日)
校团委将对丹青学园分团委提交的复核材料进行审核和汇总,并于12月6日前进行结果公示。
(六)证书颁发(12月6日后)
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统一制作星级志愿者证书,由学园分团委发放证书。
四、注意事项
(一)2024级本科生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五星级以下申请材料概不接受。
上报材料覆盖小时数范围:学生入学起至2024年11月17日24:00。
(三)申报表格填写按照所给条目一一填写,个人事迹填写应在1000字及以上。
(四)星级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丹青学园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联系人:景老师 0571-88981537
共青团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分委员会
丹青学园分团委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