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和浙江大学党委学工部《关于做好2023-2024学年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求是学院丹青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推选采用个人申请,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议评定的方式产生。现将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预评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公示期: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7日下午17:00
各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的,可于2024年11月5日至2024年11月7日下午17:00,以书面形式向求是学院丹青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委员会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附件:【丹青学园】2023-2024学年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预评名单.xlsx
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〇二四年十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