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丹青学园分团委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秋冬学期团费收缴、团籍注册、团组织关系转入、团员证补办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费收缴
1. 浙江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154943)缴纳团费。
2. 团费收缴时间范围为2024年7月至12月。每位团员缴纳团费0.2元/月(2024年7月至12月,小计1.2元/人);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28周岁以内的党员都保留团籍),从成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也可自愿交纳团费。各团总支请认真填写《附件1:【第X团总支】浙江大学2024年下半年团费收缴情况表》,电子版发送zjudanqingftw@163.com,纸质版收齐后由团总支负责人(辅导员老师)签字,于2024年11月1日前交至丹阳三四舍连廊201张洋老师处。为方便工作起见,丹青分团委组织部提供一个团费交纳支付宝账户,转账备注须写清“【第X团总支】2024下半年团费”,账户名为:13805718810(刘旸)
二、团籍注册和团组织关系转入
团籍注册及团组织关系转入盖章须以团总支为单位(个人不受理)。团总支书记收齐团员证后,到丹阳三四舍连廊201张洋老师处统一办理。
时间:2024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 9:00-12:00,14:00-17:00,19:00-22:00。
三、团员证补办
团员证是团员身份的证明,是团员组织关系的凭证,也是团组织关系签转的重要依据。针对部分团员团员证遗失的情况,为规范团员证补办程序,方便各位团员补办,现将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 请以团总支为单位集中办理;
2. 各团总支须填写《附件2:【第X团总支】浙江大学团员证补办信息汇总表》并于2024年11月1日前发送至丹青学园分团委组织部公邮zjudanqingftw@163.com;
3. 团总支书记收集团员正面免冠一寸照一张(背面注明支部、姓名)和工本费5元/本,并于2024年11月1日前交至丹阳三四舍连廊201张洋老师处;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丹青学园分团委。
联系人:张洋老师 88981640
刘旸同学 13805718810
邮 箱:zjudanqingftw@163.com
附件1:【第X团总支】2024年下半年团费收缴情况表.doc
联系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丹阳三四舍连廊201
共青团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分委员会
2024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