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增强党支部保障育人工作的组织力、凝聚力,锻炼践行高远使命的党员先锋队伍和党建骨干力量,推动构建“以学生成长为中心”的卓越教育体系,推进“三全育人”,系统落实“学有所引、学有所专、学有所进、学有所乐、学有所助”的育人要求,深层次推动党建与育人工作深度融合,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坚持“支部建在连上”,优化党支部设置
以丹青学园学生团总支为基本单元设立党支部,支部党员由专、兼职辅导员组成,党支部书记由专职辅导员担任(特殊情况下可由机关教师兼职辅导员担任),设1名副书记,根据支部规模和实际情况确定支委构成。组织关系不能转到丹青学园的党员育人力量,可以列席党支部组织生活。
党支部根据《浙江大学基层党支部建设标准(试行)》要求,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组织生活制度,打造“一支部一品牌”党建文化,探索相同大类间党支部或与丹青学园外党支部结对共建,更好将组织优势转化为育人工作优势,推动党建和育人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二、坚持“党团班一体化”,设置临时党小组
以丹青学园大一学生行政班级(团支部)为基本单元设立临时党小组,由兼职辅导员担任相应临时党小组组长,成员包括专、兼职辅导员和组织关系不在丹青学园的党员班主任、新生之友、学长组等育人力量。
临时党小组建立育人队伍定期沟通联络制度,班主任、新生之友、学长组等为非党员的以“临时党小组-育人队伍联席制度”形式开展,加强对学生相关事务的沟通协作,形成育人工作有效合力。临时党小组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学业发展、班团建设、评奖评优、资助补助、心理健康及安全稳定等重要事项进行研究讨论或审核把关,重点加强对学生班团建设的指导、开展入党申请人党章学习小组活动、组织育人力量参与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挖掘学科专业资源助推学生发展等,营造党建与育人工作互融互促良好氛围。
三、坚持统筹协调,建立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
在丹青学园组建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由学园主任担任委员会主任,党员学园副主任、兼职组织员担任委员会副主任,学园科职干部担任委员会委员,分管党建工作辅导员担任委员会秘书。
学生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负责推动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指导培训研讨、督查检查、考核评优等学生党建工作,加强学生党建骨干培养,建立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机制,推动党建和育人工作在目标功能、制度机制、组织力量、平台载体上深度融合。
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