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青学园各团总支、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推优”制度是团的助手和后备军作用发挥的重大制度安排,是党团血脉联系的组织依托。抓好“推优”工作,是党赋予共青团的重要政治职责,是共青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的关键举措。根据学校团委统一部署,现将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分团委2024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工作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推优”对象的范围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年满18周岁的优秀共青团员(团龄超过一年),承认党的纲领和章程,愿意参加党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执行党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党费的(原则上应于2024年9月5日前递交了入党申请书),优先由团组织推荐加入中国共产党。
二、“推优”对象的条件
1. 政治思想上先进。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高扬理想信念旗帜,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违背党中央精神的错误言行,积极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坚持传播党的政策主张,主动面向身边青年开展思想引领工作。
2. 道德品行上先进。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积极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带头倡导良好社会风气。积极锤炼高尚品格,践行和倡导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主动成为注册志愿者,积极参加志愿服务。主动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积极联系青年,热心帮助他人。
3. 发挥作用上先进。励志勤学、敏于求知、增长才干,不断提高与时代发展和事业要求相适应的素质和能力,做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爱岗敬业,脚踏实地履职尽责,立足岗位争先创优。勇于到条件艰苦的基层、国家建设的一线、项目攻关的前沿经受锻炼,艰苦奋斗。有探索真知、求真务实的态度,在立足本职的创新创造中不断积累经验、取得成果。积极参加团组织的活动,对团组织交给的工作认真负责,积极为团组织工作出谋划策,在团员青年中能起到表率作用。
4. 执行纪律上先进。积极向共产党员标准看齐,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中作表率。模范遵守团章团纪,认真执行团的决议,自觉履行团员义务,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带头遵守学校学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推优”工作程序
团支部提出召开“推优”大会申请,报上级团组织及同级党支部批准同意后,由团支部书记主持召开。同级党支部应派党员(一般为带班兼职辅导员)参与团支部“推优”大会,确保“推优”工作标准严格、流程规范。
1. 清点参加“推优”大会的团员人数,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团员到会方可开展,大会必须线下召开;
2. 团支部委员会在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介绍符合“推优”条件的候选人情况;
3. 党支部委派党员应认真记录“推优”候选人在团支部中的表现情况;
4. 候选人从思想政治、道德品行、作用发挥、执行纪律等方面进行自我评述重点介绍入党动机和接受培养教育的体会认识;
5. 参会人员通过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民主评议,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团员的半数以上的候选人,进入考察环节;
6. 团支部委员会对推选出的候选人进行考察,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提出考察意见,报上级团组织审定;
7. “推优”情况在一定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一般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
四、工作要求
1. 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的过程中,各团总支要加强对团支部的指导和监督,确保“推优”过程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把好入口关,避免唯学习成绩论等现象,真正把团员中的先进分子推荐给党组织。
2. 各团支部于2024年10月18日(星期五)17:00前完成推优工作,指导学生及时认真填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并附1000字左右个人事迹,一式一份。纸质版审核表签署党团组织意见后,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纳入党建档案。
3. 各团总支指导团支部认真填写电子版材料:《浙江大学2024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附件3),发送至zjudanqingftw@163.com备案;纸质版材料:《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附件2)和个人事迹,一并上交至丹青学园丹阳连廊201景菖皓老师处。于2024年10月21日17:00前将相关材料经团总支辅导员审查合格后递交。
4.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浙大组〔2016〕2号文件)要求,学园分团委会做好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与党建其它环节的衔接工作,规范组织开展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丹青学园分团委。
联系人:景菖皓老师 88981537
徐婉越同学 13750878177
邮 箱:zjudanqingftw@163.com
联系地址:紫金港校区丹青学园丹阳连廊201办公室
附件:
附件2: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先安装方正仿宋简体、方正楷体简体).doc
附件2: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先安装方正仿宋简体、方正楷体简体).pdf
附件3:【第x团总支】浙江大学2024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4:字体包(方正仿宋简体、方正楷体简体,内附安装说明).zip
共青团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分委员会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