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价13号】丹青学园关于组织申报2023-2024学年“先进班级”荣誉称号的通知

发布者:张雨林发布时间:2024-09-24浏览次数:635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学园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先进班级”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已经开始。现将详细要求和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定条件及奖励办法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先进班级称号授予当学年表现优秀的班级。评选比例不超过班级总数的10%(学园共6个名额)。参评班级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班主任重视德育工作,主动开展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成为学生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

  2.班委会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的要求,积极开展班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营造团结奋进的良好氛围,在班集体建设中起到核心作用;班干部在各方面以身作则,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班级同学积极上进,学习勤奋,工作努力,尊敬师长,团结协作;

  4.班级同学能积极参加各项有益活动,如创新创业、科技发明、学科竞赛、社会实践、文体活动、公益服务和文明建设等,并取得良好效果;

  5.全班同学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参评学年无一人出现违法行为或因违纪受处分;

  6.班级同学积极参加体育锻炼,95%以上的同学达到“体质健康”合格及以上等级经过学园筛查,体质健康满足条件的且没有违纪同学的班级共25个,详见附件1


    二、评选办法及程序

  1.评选办法采用班级自荐。

 班级自荐:请符合条件的班级班长,下载附件2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先进班级评审表》,填写表格并附800左右的事迹材料可直接于Word内的附页附上相关照片202410817:30前,发送至dqxypjpy2024@163.com

 邮件主题和申请表标题为:先进班级申报+班级名称,例“先进班级申报+理科试验班类2301”;

  2.申请截止时间:202410817:30,逾期发送邮箱的,不予受理;

  3.若有其他不明事项,可咨询邮箱:dqxypjpy2024@163.com



附件1:符合基本条件的班级.xlsx

附件2: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先进班级评审表.doc



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