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价12号】丹青学园关于公示2023-2024学年学生思想政治素质预评结果

发布者:张雨林发布时间:2024-09-24浏览次数:26

各位学生:

根据《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版)》(浙大求发[2021] 2号)(附件1)规定,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主要考察学生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精神风貌等方面的表现,通过“记实”和“评议”相结合的方式实施。现将思想政治素质评价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评价方式

(一)“记实”部分主要包括“活动记实”“宿舍记实”和“行为记实”。

“活动记实”主要考察学生参加各项集体活动的表现,占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的50%

宿舍记实”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评定,占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的15%

行为记实”主要考察违纪行为和行为失范情况。违纪行为的学生,其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评定为“不合格”。有行为失范却不构成违纪情况的学生,由学园开展批评教育或对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作降级处理,在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情况下,其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评定为“不合格”。

(二)“评议”包括“个人自评”和“班团评议”。

“班团评议”包括班主任评议、同学互评、班团记实,占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的35%。

(三)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的确定。

学生思想政治素质根据综合排名值从低到高排序,采用以下方法计算:

思想政治素质综合排名值=活动记实排名×0.5+宿舍记实排名×0.15+班团评议排名×0.35

评价结果包括“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原则上“优秀”不超过20%,“良好”不超过30%,“不合格”的评定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工作安排

(一)预评

1.“活动记实”

【学生评价11号】丹青学园关于公示2023-2024学年学生活动记实结果的通知(已结束公示期)

https://dqxy.zju.edu.cn/2024/0916/c51468a2963129/page.htm

2.“宿舍记实”

   【学生评价5号】丹青学园关于公示2023-2024学年评奖评优参评人员名单和宿舍记实成绩的通知(已结束公示期) 

    https://dqxy.zju.edu.cn/2024/0912/c51468a2961805/page.htm

3.“班团评议”

该项工作各班级已于今年6月份完成,并已在班级内部公示。【学生评价7号】丹青学园2023-2024学年班团评议结果公示(已结束公示期)

 https://dqxy.zju.edu.cn/2024/0519/c51468a2919018/page.htm


学园根据以上成绩,对全体2023级学生以班级为单位进行了思想政治素质预评价,现将预评价结果公示如下(详见附件2),公示期为2024年9月24日至9月26日17:30时,公示期满不可更改。


(二)审定

请各班级根据预评价结果召开由班主任主持、班级评价小组成员参加的审定会,审定最终评价结果。如评价结果有所调整,需在班内公示后(至少满1日),班长于92622:00前将修改结果发送至邮箱:dqxypjpy2024@163.com,并说明更改情况和原因,邮件主题为【班级(全称)+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修改】

若评审无异议,请各班长打印出各班信息(结果参考附件2),打印版参考附件3:2023-2024学年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确认单,将所有列调整为一页后竖版打印各班级最终评价结果必须由每一位同学签字(本人亲笔签名)。

各班长将签字版评价结果交给原团总支书记,上交前,在表格的右上角注明审定结果与预评价结果是否一致。

请原团总支书记收齐后(确认签名齐全、右上角已注明是否一致),于92717:00上交至丹阳连廊201,张雨林老师工位(工作时间:08:30-12:0013:30-17:30


   如有其他问题,请联系邮箱:dqxypjpy2024@163.com

   注:邮件反映问题请务必在邮件内容里注明本人姓名、学号、手机号,方便老师及时联系到本人。


   附件1: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版)(浙大求发[2021] 2号).pdf

   附件2:丹青学园2023-2024学年学生思想政治素质预评价结果(按班级、学号).xlsx

   附件3(打印参考样表):【XX班】2023-2024学年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确认单.xls



 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四年九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