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价10号】丹青学园关于2023-2024学年学生能力素养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者:高孙华发布时间:2024-09-14浏览次数:3614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版)》(浙大求发[2021] 2号)要求,能力素养分别从“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公益服务、对外交流、文体活动、劳动实践”六个方面,以大类为单位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以能力素养认定分值高低为基准,作为相关荣誉称号及奖学金的评选依据。丹青学园2023-2024学年学生能力素养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学园统一导入项目

    为方便同学的能力素养项目认证,丹青学园层面组织的项目将由学园统一导入浙江大学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以下简称ETA系统,网址http://eta.zju.edu.cn),公示期914日至91917:30,公示期满后不再更改,统一折算成对应能力素养分导入ETA系统,各位同学对于在自己的系统中已存在的加分项目,不要重复申报!

    现将统一导入项目说明如下:

    1、创新创业

   (1学园立项并完成结项2023-2024学年SQTP项目,以及园级优秀项目加分(见附件2,联系张老师邮箱malatang@zju.edu.cn)。

   (2)在丹青学园立项(并完成结项)的2023-2024学年NSEP项目,以及园级优秀项目加分(见附件3联系高老师邮箱:gaosh@zju.edu.cn)。

    注意:同类项目每学年仅记一项;项目公示(见sheet1)时多项加分均显示,导入时仅取最高值(见sheet2。优秀项目加分额外另加,但最多加一次)

    2、公益服务

   (1)在丹青学园立项(并完成结项)的2023-2024学年寒假社会实践项目;在丹青学园立项的2023-2024学年暑期社会实践项目。(见附件4联系老师邮箱jingchangh@zju.edu.cn

   (2)根据志愿汇APP导出的志愿者小时数以及折算出的志愿者活动分值。志愿者小时数导出时间段为20230901-20240831(学校统一)。(见附件7,联系景老师邮箱:jingchangh@zju.edu.cn)

    3.文体活动

    丹青学园园运会校运会选拔赛)、丹青学园体育节、丹青学园团总支篮球赛、丹青学园十佳歌手大赛丹青学园新生辩论赛获奖名单(附件5,联系高老师邮箱:gaosh@zju.edu.cn)。

    4.社会工作

    学生工作任职加分:经过丹青学园及相关院系各级组织的考评,丹青学园2023-2024学年本科生社会工作考评结果已于2024912-14日在学园网公示(链接见下方)。https://dqxy.zju.edu.cn/2024/0910/c51468a2960907/page.htm

    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社会工作标兵由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推荐,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不占各学园名额。在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考核中获得优秀、良好及合格的,学园不再进行加分。

    5.劳动实践

    1丹青学园2023-2024学年劳动实践项目学时,按要求每学时0.5分计入个人分值见附件6,联系唐老师邮箱:tangjiefang@zju.edu.cn

    (2)获得校级“文明寝室”荣誉称号

 

二、个人申报项目

    个人参与非学园统一导入项目的同学,可以在ETA系统进行申报,同时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可申报项目详见附件1),注意不要重复申请,没有证明文件一律视为无效申请

    申报前,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版)》(浙大求发[2021] 2号)(见附件1)及其中的《能力素养项目认定标准》,根据条目细则在申报期内完成申报,务必注意申报类别,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不予通过。

    1、申报范围:

   1)上述统一导入的项目中如有遗漏,请自行在系统上申报;

   (2)上述统一导入的项目中如有错误,请在申报期内进行反馈并申请更正;

   (3)个人参加但未被导入的加分项目(一般为非丹青学园负责项目),请自行申报,并在申报时上传有效电子版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符合要求者将被驳回,请及时查看审核状态。

    2、申报流程:

    登录ETA系统(http://eta.zju.edu.cn),选择“服务大厅”模块,选择“学生评价”栏,点击“学生评价申请”,进入页面后,选择“在线办理”,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附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申报。

    3、申报证明材料要求:

    (1)创新创业项目

    创新创业项目认定标准参照《浙江大学本科生竞赛认定项目名单(2021 ).pdf》(附件1)不在该名单内项目请在文体活动项目板块申请。

    (2)文体活动项目

    竞赛类活动证明材料以获奖证书为最佳,需能清晰表明获奖者身份,并加盖比赛主办方公章;如为团体参赛,请主动在申请理由中注明,并提供能证明是团体成员身份的材料;如无纸质材料(获奖证书等),请附官网获奖名单截图、网站链接等电子材料(应清晰展示官网来源及个人姓名);

    (3)公益服务项目

    申请非丹青学园立项的社会实践项目加分,需提供证明:寒假社会实践请提供含有立项院系公章的社会实践考核表;暑假社会实践请提供在社会实践单位意见一栏有盖章的社会实践考核表。考核表请联系团队队长提供。

    申请先进团队(个人)称号加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须包括项目名、加分人员姓名及学号),若无纸质材料,请附官网名单截图等电子材料(截图中应清晰显示官网来源及个人姓名)并加盖公章;

    (4)对外交流项目

    需上传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zdbk.zju.edu.cn/完成“派出办结”或“回国办结”的截图;

    (5)社会工作项目

    在该类别中获得荣誉加分的,请上传获奖证书图片。

    (6)劳动实践项目

    在该类别中获得相应加分的,请上传证明材料图片。

 

三、能力素养考评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时间为2024914日至92217:30,学园审核与个人申报同步进行,请各位同学在申报期内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审核。经审核驳回后请于48小时内修改材料再次提交审核,请及时查看eta系统,逾期不予审核。

    温馨提示:若在校外申报,可通过rvpn.zju.edu.cn访问校内网站进行申报。

    如在整个评奖过程中有意隐瞒、杜撰经历或使用虚假证明材料,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如有其他问题上述附件信息有误的,请直接联系对应老师邮箱,请在申报截止前联系邮箱:dqxypjpy2024@163.com

    邮件反馈和咨询问题请务必在邮件内容里注明本人姓名、学号、手机号,方便老师及时联系到本人。


附件1: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版)(浙大求发[2021] 2号).pdf

附件2:【创新创业】丹青学园2023-2024学年SQTP实践项目加分情况(0916更新V1).xlsx

附件3:【创新创业】丹青学园2023-2024学年NSEP实践项目加分情况(0917更新V1).xlsx

附件4:【公益服务】丹青学园2023-2024学年寒假及暑假社会实践项目加分情况(0917更新V1).xlsx

附件5:【文体活动】丹青学园2023-2024学年文体竞赛活动加分情况(0917更新V1).xlsx

附件6:【劳动育人】丹青学园2023-2024学年劳动实践加分情况.xlsx

附件7:【公益服务】丹青学园2023-2024学年志愿者小时数折算分数情况(0917更新V1).xlsx





 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四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