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价8号】丹青学园关于公示2023-2024学年学业成绩综合排名的通知

发布者:张雨林发布时间:2024-09-12浏览次数:4039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学园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学园本次参评同学2023-2024年学业成绩(附件)进行公示,并做如下具体说明:

1.本次公示的成绩严格按照《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版)》(浙大求发[2021] 2号)执行;

2.学业成绩(以教务系统数据为准)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及相关任课老师联系;

3.课程平均绩点是反映学生总体学习质量的重要指标。学园综合考虑上述反映学生学习质与量的评价指标,按参评学年所有已修课程计算(不含暑假短学期课程),进行同大类(按初始大类)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排名(荣誉项目班级单独排名)。

学业成绩按综合排名值从低到高排序,采用以下方法计算:

总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总课程学分绩点÷总学分数

学业成绩综合排名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0.7+总课程学分绩点排名×0.3


公示期为912日至92017:30,公示期满后不再修改,作为学生评价和评奖评优的依据。


如有问题,请在920日17:30前邮件联系:dqxypjpy2024@163.com

附件:丹青学园2023-2024学年本科生学业成绩及综合排名公示(0913更新V1).xlsx


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二四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