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建工作】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闻时敏发布时间:2024-05-07浏览次数:2226

各团支部:

2023-2024学年,求是学院丹青学园各团支部、全体团员青年和广大团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精神,紧密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秉承创新发展理念,在组织建设、思想引领、实践育人、以文化人、学生组织建设等多个方面取得了新突破,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现开展2023-2024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校院两级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说明

1.评选条件。政治坚定,德智体各方面表现优秀,对团的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共青团员和共青团干部(团员年度评议需优秀),以及工作先进、成效突出的团支部(具体评选条件详见附件1)。

2.名额分配。各团支部根据支部内团员总数3%2%的比例,评选推荐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务必注意担任团内职务),分团委和各团总支将根据各方面表现评选园级优秀团员、团干部和推荐校级优秀团员、团干部;有意向的团支部可报名参与评选校园两级先进团支部

3.根据《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活动团支部也可参与团内评奖评优,评选名额单列

三、工作要求

1.各团支部,按照“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要求,开展好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以评议结果为基础,民主推荐2023-2024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2.各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支部学年总结工作,分团委要对各团支部进行认真考核,择优推荐参评校级先进团支部。

3.各团支部完成推荐后,于2024513日前,将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及各类推荐表(见附件3-5)纸质版(一式一份)和电子版(校园两级推荐统一使用校级推荐表)提交至责任辅导员处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丹青学园分团委,

联系人:闻老师 88981640

联系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丹阳连廊201


附件1.评选条件.pdf

附件2.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团内评奖评优推荐汇总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团员推荐表.doc

附件4.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优秀团干部推荐表.doc

附件5.浙江大学2023-2024学年先进团支部推荐表.doc


共青团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分委员会

2024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