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丹青之星”2023年度人物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高孙华发布时间:2024-04-17浏览次数:1244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浙江大学系列重要指示精神,高质量落实学校第十五次党代会决策部署,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按照“更高质量、更加卓越、更受尊敬、更有梦想”的战略导向,坚持不懈培育优良校风学风,选树优秀学生典型,引领广大学生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全球竞争力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领导者。经研究,决定开展丹青之星”2023年度人物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学生及丹青学园各学生组织的学生骨干。

二、评选条件

1.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2. 遵守法律、法规和校纪校规,积极上进,无违纪行为;

3.具有良好的品质品行,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诚实守信;

4.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刻苦钻研,学业成绩优良;

5.较好适应大学生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具有较强的综合能力。

6.能够在丹青学园内外发挥所长,做出自己的贡献,积极投身志愿服务活动

7.受到党和国家及各有关部门特别表彰以及对学校、学院发展作出特殊贡献但不满足以上要求者由评审委员会裁定是否具有候选资格。

特别说明:参评同学需突出实绩,特别是在学业发展、科学研究、创新创业、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方面有重大成绩成果。上一年度丹青之星荣誉称号获得者原则上不连续参评。

三、评选程序

1.报名方式

自主报名和组织推荐相结合,各班级或学生组织均可推荐不超过2名候选人。

2. 材料要求

请每位参评同学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填写报名材料。每位参评同学整理1个压缩包,命名为【丹青之星】姓名-报名材料”。其中包含:

1)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2023年度丹青之星报名表(附件1),文件命名为姓名-班级/学生组织-报名表,推荐意见部分需附上团支书、班长或相应学生组织负责人电子签名;

2)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2023年度丹青之星汇总表(附件2),文件命名为姓名-班级/学生组织-汇总表

3)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如获奖证书等),如在评选过程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纳入负面清单。

所有材料在42724:00,以压缩包的形式发送至邮箱danqingzhixing2023@163.com

3.评审流程

评审委员会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申请人进行评审。

第一轮评审:评审委员会将根据参选同学递交的材料进行第一轮评审,产生丹青之星年度人物候选人入围第二轮决选。候选人名单将在学园网站公示。

第二轮评审:通过现场答辩评分(占90%)与观众投票(占10%),评选产生丹阳青溪学园2023年度丹青之星年度人物。

四、表彰奖励

1. 获得丹阳青溪学园丹青之星年度人物和丹青之星提名奖荣誉称号的同学将颁发荣誉证书并获得二课分。

2. 因受到新东方教育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捐赠,获评“丹青之星”2023年度人物称号的同学将同时获得“浙江大学求是学院新东方奖学金”。


附件1: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丹青之星”2023年度人物评选报名表.docx

附件2: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丹青之星”2023年度人物评选汇总表.xls

 

如有疑问,请联系:

高老师057188206570

张同学  18850162500

 

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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