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代会】关于组织选举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者:高孙华发布时间:2024-04-08浏览次数:1454

各位同学: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学生会研究,决定将于20245月上旬召开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大会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地点

1.时间:2024510日(周五)14:00

2.地点:紫金港校区海纳苑4201会议室

二、大会主要议程

1.求是学院党委领导讲话;

2.浙江大学学生会主席团成员致辞;

2.听取并审议丹阳青溪学园第十三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学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丹阳青溪学园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5.选举产生浙江大学第三十七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三、代表资格、代表名额、代表团构成及产生办法

1.代表资格

(1)具有中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浙江大学本科生;

(2)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成绩排名在专业(大类)前60%

(4)具有学生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活动组织能力和议事能力;

(5)自觉为同学服务,有责任心,有群众基础,有一定的代表性;

(6)无违纪处分记录。

2.代表名额

根据《求是学院丹青学园学生会章程》和学园实际情况,本次学代会代表名额为135名。代表由各班级民主推选产生。

3.代表产生

代表经基层组织民主推荐,由班级团支部按10%的差额选举产生,每个班级团支部代表2名。其中,非学生会和非班团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在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非候选人)作为当然代表参加,不列入各班级团支部代表名额数。

4.代表团构成

以团总支为单位组成九个代表团:分别为

第一代表团(第一团总支)、第二代表团(第二团总支)、第三代表团(第三团总支)、第四代表团(第四团总支)、第五代表团(第五团总支)、第六代表团(第六团总支)、第七代表团(第七团总支)、第八代表团(第八团总支)、第九代表团(第九团总支)。

各代表团推选出代表团学生团长1人,负责本团的工作。

5.表格上交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民主推荐、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代表候选人(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正式成为学生代表),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代表候选人申报表(附件2),将电子版表格汇总到代表团团长处。

请各代表团正确统计整理、填写好各代表团代表候选人相关信息(附件1、附件2)。请代表团团长于422日(周一)1700将电子版表格打包上交学生会邮箱dqstudentunion2023@163.com(邮件名、打包文件名,统一以【第X代表团】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命名,以收到自动回复为准)。

 

如有疑问,请联系:

高老师: 057188206570

杨同学:19357570802


附件1:【第X代表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代表候选人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2:【姓名】学生代表候选人材料申报表.doc 


共青团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分委员会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学生会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第十四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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