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价19号】丹青学园关于申报2022-2023学年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的通知(申请截止时间延长至10.16)

发布者:骆笑发布时间:2023-10-13浏览次数:3093

丹青学园各2022级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附件1)要求,现将丹青学园2022-2023学年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和参评条件

(一) 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前50%且获得2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8%,奖励金额4000元。

(二) 浙江大学三等奖学金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学业成绩排名前60%且获得1项及以上个人荣誉称号。

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20%,奖励金额2000元。

二、评选办法

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采用“学生自主申报-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审定”的方式产生,符合浙江大学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请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选择“评奖评优”模块,进入“校设奖学金申请”,选择“浙江大学二/三等奖学金”,并填写所需资料即可“提交申请”,详见操作手册(附件2)。

三、申请时间

个人申报时间:1013-1016日24:00

注意:

1、二奖、三奖同时开放申请,且同时截止申请。建议申请二奖的同学同时也申请三奖,防止出现错过申请时间的状态发生!

2、奖学金申请界面无需上传附件,部分选择未标注“*”为非必填选项,如实填写即可,申请理由务必认真填写。

3ETA系统中奖学金申请一旦提交申请后无法进行撤回或修改,请各位同学谨慎操作!

4、学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在ETA系统上进行申请,逾期申请的一概退回,不予受理。

 

其他不明事项,可咨询骆老师。

办公地点:丹阳连廊201

联系方式:0571-88981573

邮  箱:dqxypjpy2023@163.com


附件1 浙江大学本科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pdf

附件2:评奖评优学生操作手册.doc.doc



 

  

求是学院丹青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31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