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2级同学:
经学生自主申请,丹青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集体评审(评审依据见附件1、2),现将求是学院丹青学园2022-2023学年“标兵”系列个人荣誉称号预评结果公示如下(附件3)。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8日-10月10日中午12:00,各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名单如有异议的,以书面的形式向丹青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个人真实姓名。委员会对反映人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如有问题,请联系:
丹青学园 骆老师:88981573 dqxypjpy2023@163.com
附件1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版)(浙大求发[2021] 2号).pdf
附件3:丹青学园2022-2023学年个人“标兵”系列荣誉称号结果公示 10.9更新.xlsx
丹青学园学生评价工作小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