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青学园各2022级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和浙江大学党委学工部《关于做好2022-2023学年本科学生评奖评优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丹青学园2022-2023学年国家奖学金和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和参评条件
(一)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参评条件:申请者学业成绩须排名前10%(含10%),且原则上符合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评选条件。
(二)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
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奖励金额6000元。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须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即当学年德、智、体、美等发展全面,原则上必须同时获得学业优秀标兵和至少一项其它标兵,且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体质健康评价均为良好及以上。
二、评选办法
(一)国家奖学金获得者从本学年预评的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获得者中产生,国家奖学金与竺可桢奖学金、外设奖学金、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等荣誉兼得,但奖金不兼得。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推荐人选采用差额面试的方式产生,符合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请填写申报问卷链接,链接地址如下:https://form.zju.edu.cn/#/dform/genericForm/D6lAeHy5
三、申请时间
2023年10月8日-10月10日 中午12:00
注意:
1. 奖学金申请界面所有信息务必如实、认真填写。
2. 申请一等奖学金的同学,若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在申请理由的第一句请写明“同时申请国家奖学金”,并在问卷中勾选相应选项。
3. 申报问卷以此通知发布时间为始,10月10日中午12:00为止,超过申请期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4. 国家奖学金和一等奖学金面试结束并发布公示名单后,请拟获国家奖学金和一等奖学金的同学前往ETA系统,在服务大厅选择“评奖评优”模块,进入“校设奖学金申请”,选择“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并填写所需资料即可“提交申请”申请一旦提交申请后无法进行撤回或修改,请各位同学谨慎操作!
5. 请确保参评申请链接中填写联系方式无误,便于面试通知。
四、评选程序
(一)丹青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学生申请材料汇总后,确定初评名单并安排面试;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名单分组等请密切关注学园网站后续通知,国家奖学金和一等奖学金面试时间暂定为10月11日(本周三)下午,请提前预留时间,不参加面试或者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二)国家奖学金推荐人选由丹青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在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候选人的面试中统一评定。
若有其他不明事项,可咨询骆老师。
办公地点:丹3、丹4连廊二楼201
联系方式:88981537
丹青学园学生评价工作小组
2023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