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价2号】关于开展丹青学园2022-2023学年班团评议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涵驿发布时间:2023-05-17浏览次数:2024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版)》(浙大求发[2021] 2号)(见附件2)规定,学生评议工作包括“个人自评”和“班团评议”,每学年组织一次,现将有关“班团评议”工作通知如下:

一、班团评议

 班团评议以各班的班团评议制度为标准,以公开民主为原则,由班级评价小组组织实施。各班在开展班团评议工作时,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制定评价细则。“班团评议”包括班主任评议、同学互评、班团记实,分别占比30%、30%、40%(同分情况下,依次比较班团记实、同学互评、班主任评议)班主任评议和同学互评,分别由班主任和全班同学对班级同学的相关表现进行评议。班团记实主要包括班级同学主动承担集体任务积极度、学业互助热情度、平日劳动参与度、班级荣誉贡献度等。评议结果以班级排名的方式呈现,按35%的权重计入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

 注意,学生缺席必要的班团集体活动频次高于30%,其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不得评定为“优秀”缺席频次高于50%,其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不得评定为“良好”如有相关情况,请填写至附件1备注栏。

二、时间安排

 考虑到各班完成班团评议,必须先在班级内不少于3天公示建议6月5日之前完成评议工作公示期满后,各班班团评议结果的纸质版,必须经班级每一位同学班主任签字确认后,核对无误,方可将签字的纸质版及电子版交至对应团总支书记处电子版命名方式“XX团总支+XX班级+班团评议结果”。

 6月9日(周五)17:00前,各团总支书记收齐辖内班团评议结果纸质版(签字版汇总表,格式同附件1),上交至各自辅导员处;电子版发到邮箱dqxypjpy2023@163.com,邮件及附件命名方式“第X团总支+班团评议结果”。再次强调,纸质版与电子版排名必须完全一致,请注意核对,谢谢!

 

如有疑问请联系:

杨老师 周老师(丹阳连廊201,88981634dqxypjpy2023@163.com



附件1:【第X团总支】2022-2023学年班级评议汇总表.xls

附件2:《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版)》(浙大求发[2021] 2号).pdf


求是学院丹青学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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