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建工作】关于2022-2023学年春夏学期浙江大学团费收缴的通知

发布者:闻时敏发布时间:2023-05-17浏览次数:783

各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丹青学园分团委决定开展2023年上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浙江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154943)缴纳团费。

2.团费收缴时间范围为20231月至6月。每位团员缴纳团费0.2元/月(20231月至6月,小计1.2元/人);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28周岁以内的党员都保留团籍),从成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也可自愿交纳团费。各团总支请认真填写《附件1:【第X团总支】浙江大学2023年上半年团费收缴表》,电子版发送至zjudanqingftw@163.com,纸质版收齐后由团总支书记(老师)签字,于20235月2916:00前交至丹阳三四舍连廊201闻时敏老师处。为方便工作起见,丹青分团委组织部提供一个团费交纳支付宝账户,转账备注须写清“第X团总支2023上半年团费,账户名为:19946138548(丁凌骏)。请以团总支为单位收齐后一并交纳。

附件1:【第X团总支】浙江大学2023上半年团费收缴表.doc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丹青学园分团委

联系人:闻时敏老师  88981640

            丁凌骏同学  19946138548

  箱:zjudanqingftw@163.com,

联系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丹阳三四舍连廊201


共青团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分委员会

2023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