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不符合团章入团年龄团员排查及身份认定的工作通知

发布者:闻时敏发布时间:2023-05-06浏览次数:1201

各团支部:

根据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不符合团章规定年龄入团问题处理办法》相关要求及团省委工作部署,丹青学园分团委现就不符合团章入团年龄团员排查及身份认定的工作通知如下:

一、排查范围

1199411日至20181231日期间,未满13周岁发展入团,且尚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以下简称“情形1”)

2201911日至2022630日期间,未满14周岁发展入团,且尚未录入智慧团建系统的。(以下简称“情形2”)

二、处理办法

1、针对“情形1若该团员现实表现符合团员要求,能正常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履行团员义务的,不再履行团员身份认定程序,对其团员身份及历史上的入团手续予以承认,入团时间从年满13周岁当日起算。

2针对“情形2”,若该团员现实表现符合团员要求,能正常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履行团员义务的,必须履行团员身份认定程序,由本人填写《共青团员身份审核认定表》(附件1),经现所在团支部评议通过、院级团委审核、报送校团委审批同意,团员身份予以承认,入团时间从年满14周岁当日起算,认定表放入其团员档案。

3、“情形1”与“情形2”团员经审核认定后,现所在团支部可为其录入智慧团建系统,入团时间为其满足入团年龄当月,具体操作见后续通知。

4、各团支部请于2023年5月8日17:00前填写问卷https://jinshuju.net/f/bFMuiM  ,并将认定表及情况表(附件2)电子版发至邮箱wenshim@zju.edu.cn,电子版打印后,交至丹阳连廊201闻时敏老师处。问卷中认定人数需与认定表提交人数相同,否则不予审核。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丹青学园分团委闻时敏0571-88981640

附件1:共青团员身份审核认定表.pdf

附件2:重新认定团员情况统计表.xlsx

求是学院丹青学园分团委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