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代会】关于组织选举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 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的通知

发布者:郑尚东发布时间:2023-04-12浏览次数:2528

各位同学:

根据《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省学生联合会章程》《浙江大学学生会章程》《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学生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学生会研究,决定将于2023年4月下旬召开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学代会”)。现将大会召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时间、地点

1.时间:2023年4月28日(周五)13:00

2.地点:紫金港校区海纳苑4幢201会议室

 

二、大会主要议程

1.求是学院党委领导讲话;

2.听取并审议丹阳青溪学园第十二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3.听取并审议学代会提案工作报告;

4.选举产生丹阳青溪学园新一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5.选举产生浙江大学第三十六次学生代表大会正式代表。

 

三、代表资格、代表名额、代表团构成及产生办法

1.代表资格

(一)具有中国国籍的在校全日制浙江大学本科生;

(二)政治立场坚定,思想品德良好;

(三)学习成绩优良,原则上成绩排名在专业(大类)前60%;

(四)具有学生工作经验,有一定的活动组织能力和议事能力;

(五)自觉为同学服务,有责任心,有群众基础,有一定的代表性;

(六)无违纪处分记录。

2.代表名额

根据《求是学院丹青学园学生会章程》和学园实际情况,本次学代会代表名额为133名。代表由各班级民主推选产生。

3.代表产生

代表经基层组织民主推荐,由班级团支部按10%的差额选举产生,每个班级团支部代表2名。其中,非学生会和非班团骨干的学生代表一般不低于60%。在任学生会主席团成员(非候选人)作为当然代表参加,不列入各班级团支部代表名额数。

4.代表团构成

以团总支为单位组成八个代表团:分别为

第一代表团(第一团总支)、第二代表团(第二团总支)、第三代表团(第三团总支)、第四代表团(第四团总支)、第五代表团(第五团总支)、第六代表团(第六团总支)、第七代表团(第七团总支)、第八代表团(第八团总支)。

各代表团推选出代表团学生团长1人,负责本团的工作。

5.表格上交

请各班级严格按照民主推荐、差额选举的方式产生代表候选人(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正式成为学生代表),并严格按照要求填写代表候选人申报表(附件2),将电子版表格汇总到代表团团长处。

请各代表团正确统计整理、填写好各代表团代表候选人相关信息(附件1、附件2)。请代表团团长于4月17日(周一)17:00前将电子版表格打包上交学生会邮箱dqstudentunion@163.com(邮件名、打包文件名,统一以“【第X代表团】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命名,以收到自动回复为准)。

 

四、学代会提案工作

1.学代会提案要求

1)能够参与学校总体规划建设和管理;

2)能够反映广大同学的合理要求和呼声;

3)具有一定的代表性,能够反映一类现象或问题;

4)一事一案,反映的情况或问题必须属实。

2.学代会提案递交

本次学代会提案递交采用电子版形式,通过专用邮箱进行提交。代表提交的提案应符合相应要求(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学代会提案提交时间为:即日起至4月17日(周一)17:00。

提案上交方式:打包发送至学生会邮箱dqstudentunion@163.com(邮件名、打包文件名,统一以“【第X代表团】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命名,以收到自动回复为准)

3.其他

 学代会提案一经立案,实施时间为一年,即贯穿第十三届丹青学园学生会任期,接受学生代表的监督。

 

以上通知如有任何问题,请联系:

郑老师: (0571)88208653  丹阳连廊201办公室

孙同学:13868828185

 附件1-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团代表候选人名单汇总表.xls.xls

 附件2-学生代表候选人材料申报表.doc.doc

 

共青团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分委员会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学生会

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第十三次学生代表大会筹委会

2023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