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总支、团支部:
2022-2023学年,我校各基层团组织、全体团员青年和广大团干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和团的十八大精神,紧密围绕学校“双一流”建设目标,秉承创新发展理念,在组织建设、思想引领、实践育人、以文化人、学生组织建设等多个方面取得了新突破,涌现出了一批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优秀个人和先进集体。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现开展2022-2023学年团内评奖评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项目
浙江大学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先进团支部。
二、评选说明
1.评选条件
(一)优秀团员评选条件
1.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积极参加团的各项活动,并在活动中自觉做团员 的表率。
2.学习刻苦,勤于钻研,善于独立思考。在校学生学习成绩优秀,无不及格科目,并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积极向上。
3.关心团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积极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团组织观念强,遵守团的纪律,履行团章规定的各项义务。 在本年度团员评议中等级为优。
4.品行优良,关爱集体,热心公益,尊敬师长,团结同志, 有志愿服务和奉献精神,模范遵守校纪校规,未受过处分。
5.在校内疫情防控、亚运会志愿者服务等工作中表现优异者,酌情予以优先考虑。
(二)优秀团干部评选条件
1.具备优秀团员的条件。
2.忠诚党的事业、热爱团的工作,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服务和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扎实,能发挥团干部的表率作用,深受团员青年信赖。
3.担任团内职务,从事团的工作一般不少于半年,尤其在党史学习教育中主动学、带头讲,有一定示范作用。
(三)先进团支部评选条件
1.团支部组织健全,职责明晰,制度健全,认真填写《团支部工作手册》,做到学年有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和平时工作记录,能按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
2.思想建设成效好,能联系实际,经常组织思想讨论和理论学习;积极做好团员发展、团员教育管理、推优入党、日常团籍管理和团费收缴工作;青年大学习参与率较高。
3.团支部委员以身作则,学习认真,成绩优良;勤恳工作,相互支持,协调默契。认真落实三会两制一课,组织开展“学党史、强信念、跟党走”学习教育活动,积极参与团支部风采 大赛及“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等。
4.支部成员遵守团纪校纪,无违纪现象,没有团员受到各 种纪律处分;团员能积极参加支部的各项活动,每次活动参加 率应达到90%以上;学风、班风良好,团员青年受到各级组织嘉奖较多。
三、工作要求
1.名额分配。各团总支评选推荐校级先进和园级先进的名额,各团支部分别按不超过各团支部团员总数6%和4%的比例,评选推荐优秀团员和优秀团干部(务必注意担任团内职务)(以上名额均四舍五入);校级先进团支部由团支部自由报名,每个团总支推荐不超过2个。
2.根据《浙江大学活动团支部管理办法(试行)》,建有活动团支部的学园学生组织也可参与团内评奖评优,评选名额单列,表格使用附件4、5、6.
3.各团支部按照“三会两制一课”制度要求,在3月开展好组织生活会,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做好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以评议结果为基础,民主推荐2022-2023学年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
4.各团支部要认真做好团支部学年总结工作,丹青学园分团委对各团支部进行认真考核。
5. 请各团支部于2023年4月13日17:00前,将附件1:《【第X团总支】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团内评奖评优推荐汇总表》、各类推荐表(附件2、3)的电子稿送至对应团总支学生书记处;4月14日12:00前,团总支学生书记、各活动团支部将材料交至分团委组织部,电子稿以“【第X团总支/第X活动团支部】团内评奖评优”命名打包发送至zjudanqingftw@163.com,纸质版材料交至丹阳三四舍连廊201闻时敏老师处。
汇总材料分为两类:校级和园级;对应类别为“优秀团员”统一命名为如“优秀团员-理科(生环化地)220X-姓名”、“优秀团干”统一命名为如“优秀团干-人文220X-姓名”(汇总格式见附件7),请各团总支、团支部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附件1:【第X团总支】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团内评奖评优推荐汇总表.xlsx
附件2: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团员推荐表.doc
附件3: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优秀团干部推荐表.doc
附件8:浙江大学2022-2023学年先进团支部推荐表.doc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丹青学园分团委,
联系人:闻时敏老师 88981640
丁凌骏同学 19946138548
邮箱:zjudanqingftw@163.com,
联系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丹阳三四舍连廊201
共青团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分委员会
2023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