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青学园关于开展2021级学生班团评议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杨涵驿发布时间:2021-11-24浏览次数:1262

各位丹青学园21级同学:

为贯彻落实《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版)》(浙大求发[2021] 2号)(以下简称《细则》)对“思想政治素质”评价中“班团评议”一项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1级学生班团评议方案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班团评议”相关解释

《细则》规定,学生评价体系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能力素养和体质健康四个方面的内容。“思想政治素质”评价指标构成如下:“记实”占65%(包括“活动记实”50%与“宿舍记实”15%),“评议”占35%(包括“个人自评”和“班团评议”)。

其中,“班团评议”指班主任和全班同学以各班的班团评议方案为标准,对本班其他同学的相关表现进行评议。班团评议每学年组织一次,由班团评议小组负责,是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按35%的权重计入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

二、方案制定要求

(一)人员安排

各班应设立班团评议工作小组,由班主任担任组长,分别由兼职辅导员、班委代表、团支委代表、班级同学代表担任小组成员(具体人数可根据班级实际情况调整,不少于5人),负责本班评议日常工作。

(二)评价内容

各班在开展班团评议工作时,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制定评价细则。班团评议方案需体现班主任评议、同学互评、班团记实,分别占比30%30%40%。班主任评议和同学互评,分别由班主任和全班同学对班级同学的相关表现进行评议。班团记实的评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班级同学主动承担集体任务积极度、学业互助热情度、平日劳动参与度、班级荣誉贡献度等方面。评议结果以班级排名的方式呈现。

注意,学生缺席必要的班团集体活动频次高于30%,其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不得评定为优秀;缺席频次高于50%,其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等级不得评定为良好

(三)其他注意事项

加强组织统筹。班团评议方案制订期间,应广泛征求班主任与全体同学的意见,充分体现班主任与全体同学的参与度。

注重流程规范。班团评议方案制定完成后,需在班内进行公示(不少于三天),公示期满后由班主任和全体同学签字确认;评议结果由班团评议小组共同审议确认;评议工作在班主任与全体同学监督下完成。

三、时间安排

1281700前,各班完成班团评议方案制定工作,将班团评议方案纸质版(包含班主任、全班同学签字确认的班团评议方案(含知情书))交至对应辅导员处;电子版(包含“班团评议方案”和“【(大类)XX班】2021-2022学年班团评议小组名单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对应辅导员处,邮件及附件命名方式“第X团总支+(大类)XX+班团评议方案”。

12101700前,各团总支收齐辖内班团评议方案纸质版(包含班主任、全班同学签字确认的班团评议方案(含知情书)),以团总支为单位交到丹阳连廊201杨老师处;电子版包含“班团评议方案”和“【第X团总支】2021-2022学年班团评议小组名单汇总表(附件4))发送到邮箱dqpjpy2021@163.com,邮件及附件命名方式“第X团总支+班团评议方案汇总”。

若有其他不明事项,可咨询杨老师。

办公地点:丹阳连廊201

联系方式:88981634

   箱:dqpjpy2021@163.com


附件1:《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修订版)》(浙大求发[2021] 2号).pdf

附件2:【(大类)XX班】2021-2022学年班团评议小组名单汇总表.xlsx

附件3:求是学院丹青学园人文科学试验班21XX班级评议方案(示例).docx

附件4:【第X团总支】2021-2022学年班级评议小组名单汇总表.xlsx

 


求是学院丹青学园

20211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