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建工作】关于开展2021年度浙江大学团情况统计、团费收缴、团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刘奇奇发布时间:2021-11-22浏览次数:1054

各团总支、团支部:

根据上级团组织要求和实际工作需要,丹青学园分团委决定开展2021年度团情况统计及下半年团费收缴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团情况统计

1.2021年团情况统计的对象:在校学生、教职工及专兼挂职团干部,以20211231日的数据为统计截止数据。

2.请团总支于20211216前填写《附件1:【第X团总支】浙江大学2021年度团情况统计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zjudanqingftw@163.com

二、团费收缴

1.浙江大学全体共青团员均应按照《共青团浙江大学委员会关于团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http://www.youth.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37&object_id=154943)缴纳团费。

2.团费收缴时间范围为20217月至12月。每位团员缴纳团费0.2/月(20217月至12月,小计1.2/人);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28周岁以内的党员都保留团籍),从成为预备党员之日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纳团费,也可自愿交纳团费。各团总支请认真填写《附件2:【第X团总支】浙江大学2021年下半年团费收缴表》,电子版发送至zjudanqingftw@163.com,纸质版收齐后由团总支书记(老师)签字,于20211216前交至丹阳三四舍连廊201刘奇奇老师处。为方便工作起见,丹青分团委组织部提供一个团费交纳支付宝账户,转账备注须写清“第X团总支2021下半年团费”,账户名为:18767373093(赵春萍)。

 三、团籍注册

团员证注册盖章须以团总支或团支部为单位(个人不受理)。收齐团员证后,到丹阳三四舍连廊101统一进行团籍注册。时间:20211125日至1249:00-17:00 


附件1:【第X团总支】浙江大学2021年度团情况统计汇总表.xls

附件2:【第X团总支】浙江大学2021年下半年团费收缴表.doc

 

共青团浙江大学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分委员会

20211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