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青学园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金色年华助学基金”管理办法》,决定开展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金色年华助学基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金色年华助学基金项目聚焦资助育人,倡导发展型资助理念,以“资助、资志、资智”为宗旨,用爱与坚持,关心与包容,把资助工作切切实实做成一项育人工作,培育学生的乐于助人与回报社会的精神,鼓励和引导众多品学兼优的学生继续求学、奋发成才。
资助对象为2021级本科生,资助标准为10,000元/人/年,资助方式为连续资助;丹青学园有65个名额。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2021级本科生资助对象:
1. 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 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 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4.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5. 对社会有担当的优秀青年,为祖国服务的有志之士;
6. 受助期间,受助学生不可兼得学校其他外设资助;
7. 资助期间,受助学生若有违反校规、退学等不符合受助标准的情况发生,则终止其受助资格。
三、申请流程
11月16日18:00前,完成个人申报:
1. 系统申请。申请学生进入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服务大厅”模块,选择“服务类别”—“学生资助”—“社会资助”—“金色年华助学基金”,点击“下一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提交信息;
2. 提交材料。在eta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信息”一栏上传申请表(附件1);
3. 进度查询。进入系统内“学生资助”部分,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查看审核情况。
四、结对帮扶
受助学生需将所获资助中的3000元/年用于连续优先结对帮扶余杭区和自己所在家乡需要资助的3位初中或高中学生(以下统称“帮扶对象”),资助标准为1000元/人/年,并在受助期间,积极响应帮扶对象需求,提供学业等方面的帮助,具体要求如下:
1. 受助学生可开具对接函(附件2),确定帮扶对象后需在2022年2月23日前提交《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表》(附件3)、资助资金划拨证明(如现金收据、银行流水、支付宝或微信的转账电子回单等)、帮扶对象在校证明(如学生证复印件或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2. 帮扶对象学生需每学年向受助学生提交年度总结表(附件4),此表将作为每年续助资格参考内容;
3. 受助学生所在院系负责指导学生合理设计结对帮扶方案,并指导规范、有序、有效执行。
如有疑问请联系:王老师88981640、李同学17300989102
附件二:“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金色年华助学基金”对接函.docx
附件四: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学生年度总结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