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资助】丹青学园关于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金色年华助学基金项目的通知

发布者:王然发布时间:2021-11-12浏览次数:1218

丹青学园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金色年华助学基金”管理办法》,决定开展浙江大学2021-2022学年金色年华助学基金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简介

金色年华助学基金项目聚焦资助育人,倡导发展型资助理念,以“资助、资志、资智”为宗旨,用爱与坚持,关心与包容,把资助工作切切实实做成一项育人工作,培育学生的乐于助人与回报社会的精神,鼓励和引导众多品学兼优的学生继续求学、奋发成才

资助对象为2021本科生,资助标准为10,000//年,资助方式为连续资助;丹青学园有65个名额。

二、申请条件

符合以下条件的2021级本科生资助对象

1. 热爱祖国,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举止文明;

2. 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学校纪律处分;

3. 刻苦学习,成绩优良;

4. 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5. 对社会有担当的优秀青年,为祖国服务的有志之士;

6. 受助期间,受助学生不可兼得学校其他外设资助;

7. 资助期间,受助学生若有违反校规、退学等不符合受助标准的情况发生,则终止其受助资格。

、申请流程

111618:00,完成个人申报:

1. 系统申请。申请学生进入ETA平台(网址:eta.zju.edu.cn服务大厅模块,选择服务类别”—“学生资助”—“社会资助”—“金色年华助学基金”,点击下一步按钮,按照页面提示提交信息;

2. 提交材料。在eta系统申请页面附件信息一栏上传申请表(附件1);

3. 进度查询。进入系统内学生资助部分,点击学生资助申请结果内个人申请记录,进入流程图查看审核情况。

四、结对帮扶

受助学生需将所获资助中的3000/年用于连续优先结对帮扶余杭区和自己所在家乡需要资助的3位初中或高中学生(以下统称“帮扶对象”),资助标准为1000//年,并在受助期间,积极响应帮扶对象需求,提供学业等方面的帮助,具体要求如下:

1. 受助学生可开具对接函(附件2确定帮扶对象需在2022223前提交《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表》(附件3)、资助资金划拨证明(如现金收据、银行流水、支付宝或微信的转账电子回单等)、帮扶对象在校证明(如学生证复印件或由所在学校出具在校证明);

2. 帮扶对象学生需每学年向受助学生提交年度总结表(附件4),此表将作为每年续助资格参考内容;

3. 受助学生所在院系负责指导学生合理设计结对帮扶方案,并指导规范、有序、有效执行。

 


如有疑问请联系:王老师88981640李同学17300989102




附件一: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二:“浙江大学教育基金会金色年华助学基金”对接函.docx

附件三: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表.docx

附件四:浙江大学金色年华助学金结对帮扶学生年度总结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