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价6号】关于丹青学园2020-2021学年学生能力素养项目申报的通知(更新)

发布者:杨涵驿发布时间:2021-09-15浏览次数:11509

各位20级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浙大求发〔20182号)要求,能力素养分别从“社会工作、创新创业、公益服务、对外交流、文体活动”五个方面,以大类为单位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以能力素养认定分值高低为基准,作为相关荣誉称号及奖学金的评选依据。丹青学园2020-2021学年学生能力素养申报工作已经启动,现将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学园统一导入项目

为方便同学的能力素养项目认证,丹青学园层面组织的项目将由学园统一导入浙江大学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以下简称ETA系统,网址http://eta.zju.edu.cn),公示期915日至917,公示期满后,统一折算成对应能力素养分导入ETA系统。现将统一导入项目说明如下:

1、创新创业

12020-2021学年浙江大学大学生素质训练计划SQTP结题项目(见附件2

2、公益服务

12021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结项项目、2021年暑假大学生社会实践已立项项目(详见附件3)。

22020-2021学年“志愿汇”2020级学生志愿者小时数(截止8月底),单独公示期为9月20日至9月22日,公示期满后,统一导入ETA系统。

3.文体活动

含三好杯系列比赛、校运会、园运会、丹青团总支篮球赛、丹青歌唱大赛等(见附件4)。

4.社会工作

在丹青学园担任社会工作的同学,个人无需申报。考评结果已公示完毕(详见https://dqxy.zju.edu.cn/2021/0812/c51468a2414882/page.htm),校级学生组织、学生社团的社会工作标兵由主管部门按相关要求推荐,并报学生工作处审核,不占各学园名额。

二、个人申报项目

个人参与非学园统一审核项目的同学,可以在ETA系统进行申报,同时上传电子版证明材料(可申报项目详见附件1),并递交纸质版证明材料(与电子版证明材料数量一致,复印、打印件均可)到成长服务站101没有电子及纸质版证明文件一律视为无效申请

申报前,请各位同学仔细阅读《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浙大求发〔20182号)(见附件1)及其中的《能力素养项目认定标准》,根据条目细则在申报期内完成申报,不符合要求的申报不予通过。

申报流程:登录ETA系统(http://eta.zju.edu.cn),选择“服务大厅”模块,选择“学生评价”栏,点击“学生评价申请”,进入页面后,选择“在线办理”,填写相关信息,上传附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申请”,完成申报。

1、文体活动、创新创业项目

1)竞赛类活动证明材料以获奖证书为最优,需能清晰表明获奖者身份,并加盖比赛主办方公章

2)如为团体参赛,需在申请理由中注明,并提供能证明团体成员身份材料

3)如无纸质材料(获奖证书等),请附官网获奖名单截图等电子材料(应清晰展示官网来源及个人姓名);

2、公益服务项目

1)申请非丹青学园立项的社会实践项目加分,需提供立项证明与参与证明:寒假社会实践请提供活动登记考核表加盖立项所在院系公章;暑假社会实践请提供立项院系网站公示截图(截图中应清晰显示官网来源及个人姓名)。考核表请联系团队队长提供。

2)申请先进团队(个人)称号加分,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若无纸质材料,请附官网名单截图等电子材料(截图中应清晰显示官网来源及个人姓名);

3、对外交流项目

需上传教学管理信息服务平台(http://10.202.110.46:8080/jwglxt)完成“派出办结”或“回国办结”的截图。

三、能力素养考评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时间为2021915日至922日,学园审核与个人申报同步进行,请各位同学在申报期内完成申报,逾期无效。

温馨提示:若在校外申报,可通过rvpn.zju.edu.cn访问校内网站进行申报。

如有问题,请联系:

杨老师,0571-88981634,邮箱:dqpjpy2021@163.com


附件1: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浙大求发〔2018〕2号.pdf

附件2:2020-2021学年浙江大学大学生素质训练计划SQTP结题项目.xls

附件3:2021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结项项目、2021年暑假大学生社会实践已立项项目(9.17更新).xls

附件4:2020-2021学年丹青文体能力素养汇总表(9.17更新).xls

附件5:2020-2021学年“志愿汇”2020级学生志愿者小时数(截止8.31)更新 .xls.xls


 

 

丹青学园学生评价工作小组

                                2021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