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2020级学长组成员:
为检查和总结2020级本科生“学长辅导计划”实施情况,提炼丹青学园在实施2020级本科生“学长辅导计划”过程中采取的有效措施和取得的成功经验,表彰优秀学长,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学长辅导制暂行规定(浙大本发[2008]38号)》精神,现将有关评优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优内容
校级荣誉:按照学长组总数10%的比例评选校级“优秀学长组”,按照学长总人数10%的比例评选校级“优秀学长”。
园级荣誉:按照学长组总数20%的比例评选园级“优秀学长组”,按照学长总人数20%的比例评选园级“优秀学长”。
二、评选标准
1、学长组在迎新及新生大一期间的表现,包括但不限于:出勤率、工作态度、工作创新性、解决新生困难的能力、引导新生适应大学生活的能力、引导新生养成良好学习生活习惯与正确价值观的能力等;
2、学长组所服务班级的发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班级的氛围、同学的成绩、班团活动的开展等。
三、评选方法
个人申请与推荐相结合。学长组成员均可在5月10日(周一)22:00前提出申请,学园根据评选标准,结合学长组过去一年的实际表现,推荐人选。
四、材料要求
5月10日(周一)22:00前,申请“优秀学长组”请填写附件1《浙江大学“优秀学长组”推荐表》,申请“优秀学长”请填写附件2《浙江大学“优秀学长”推荐表》。文件名格式为“【第X团总支】姓名+新生班级+优秀学长组/优秀学长推荐表”,点击下面链接/二维码提交相关信息和文件。
浙江大学“优秀学长”申请链接/二维码:
https://www.wjx.top/vj/tevPIAL.aspx
浙江大学“优秀学长组”申请链接/二维码:
https://www.wjx.top/vj/Pbky1FK.aspx
说明:此通知涉及的团总支名称为学长组负责的2020级学生班级所在的团总支,而非学长组成员大一学年在丹青学园所属的团总支。
评选结果将于学园网站进行公示。
如有疑问,请联系:周鑫鹏老师,0571-88981634。
求是学院丹阳青溪学园
2021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