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实践】关于开展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不忘初心使命·传承百年辉煌”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补充意见

发布者:陈竹韵发布时间:2021-01-31浏览次数:936

各位同学:

浙江大学2020-2021学年不忘初心使命·传承百年辉煌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即将全面展开,鉴于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进一步细化工作,保证实践活动安全有序进行,结合实际,补充通知如下:

        1.     建立安全工作机制,确保安全责任到位。各学院(系)、学园社会实践领导小组组长是院系实践活动安全第一责任人,实践团队指导教师是所在实践团队直接安全责任人。各团队要做好各实践团队的安全和紧急预案,确保各位团队成员在所在县市(返乡)根据属地防疫要求开展实践,不跨省跨市实践,不到疫情中高风险的地区实践,不出国(境)实践,不进行聚集性活动。特别关注实践所在地区的疫情状况,监督实践队员落实安全信息每日上报制度,做好个人健康监测,严格落实浙大钉健康打卡制度,确保随时掌握学生安全动态和实践地的安全状况,及时提醒学生安全注意事项。

       2.做好行前安全工作,确保活动有序开展。团队成员在线下开展实践时要正确佩戴口罩、勤洗手,不得到人员密集区域,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腹泻等症状要及时停止实践并及时就医。学园已为社会实践团队成员统一购买覆盖社会实践全过程的意外伤害保险。

        3.做好信息报送工作,确保团队精准掌控。各团队要做好信息上报工作。要指定团队社会实践信息员一名,负责本团队寒假实践信息统一上报。信息员需汇总全体成员信息上报情况并填写《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信息上报汇总表》(附件1)进行每日上报。信息、新闻上报要求详见《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新闻与信息报送要求》(附件2)。各团队队长出发前通过社会实践系统(网址:tzzd.zju.edu.cn)进行出发实践确认,并在实践过程中每天上报安全简报。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丹青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丹阳三四舍连廊201),联系方式:

陈竹韵老师:88206842

吴欣雨同学:19883161937

丹青社会实践邮箱:dqshsj@126.com

丹青学园分团委社会实践指导中心

2021年1月31日



附件1: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工作信息上报汇总表.xls 

附件2: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新闻与信息报送要求.doc

附件3:[双面彩打][介绍函]浙江大学2021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介绍函.pdf

附件4: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指导手册.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