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青学园关于开展2020级学生班级评议方案制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陶安娜发布时间:2020-11-29浏览次数:1099

 各位丹青学园20级同学:

贯彻落实《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浙大求发〔20182号)(以下简称《细则》)对“思想政治素质”评价中“班级评议”一项的相关规定,现开展2020级学生班级评议方案制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班级评议”相关解释

《细则》规定,学生评价体系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学业成绩、能力素养和体质健康四个方面的内容。“思想政治素质”评价指标构成如下:“记实”占65%(包括活动记实”50%宿舍记实”15%),评议35%(包括个人自评班级评议个人自评不计入评价指标)。

其中,“班级评议”指班主任和全班同学以各班的班级评议方案为标准,对本班级其他同学的相关表现进行评议。班级评议每学年组织一次,是学生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的重要依据,按35%的权重计入思想政治素质评价结果。

二、方案制定要求

(一)人员安排

各班应设立班级评议工作小组,由组长、副组长和三名监督员组成(具体人数可根据班级实际情况调整,不少于3人,由班主任担任班级评议工作小组组长,不同性别、非班委同学、入党积极分子需要在成员中有所体现),负责本班班级评议日常工作。

(二)评价内容

各班在开展班级评议工作时,应根据自身具体情况制定评价细则,可采用班级互评和积分制等方式。评议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思想政治表现、学习态度、诚信记录、班级贡献等方面。评议结果以班级排名的方式呈现。

(三)其他注意事项

班级评议方案制定实施过程中,应充分体现班主任和全班同学的参与度,以及公开民主的原则。例如,方案制订期间,广泛征求班主任与全体同学的意见;方案制定完成后,需在班内进行公示(不少于三天),由班主任和全体同学签字确认;评议结果由班主任与评议小组共同审议确认;评议工作在班主任与全体同学监督下完成等。

三、时间安排

1271700前,各班完成班级评议方案制定工作,班级评议方案纸质版(包含班主任、全班同学签字确认的班级评议方案(含知情书))交至对应辅导员处电子版包含“班级评议方案”和“【XX班级】2020-2021学年班级评议小组名单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对应辅导员处,邮件及附件命名方式“第X团总支+XX班级+班级评议方案”。

12101700前,各团总支收齐辖内班级评议方案纸质版(包含班主任、全班同学签字确认的班级评议方案(含知情书)),以团总支为单位交到丹阳连廊201陶老师处电子版包含“班级评议方案”和“【第X团总支】2020-2021学年班级评议小组名单汇总表(附件4))发送到邮箱dqxypjpy2020@163.com,邮件及附件命名方式“第X团总支+班级评议方案汇总”。

若有其他不明事项,可咨询陶老师。

办公地点:丹三、四连廊201

联系方式:88981634

   箱:dqxypjpy2020@163.com

附件1: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浙大_求发〔2018〕2号.pdf

附件2:【XX班级】2020-2021学年班级评议小组名单汇总表.xls

附件3:求是学院丹青学园人文科学试验班20XX班级评议方案(示例).docx

附件4:【第X团总支】2020-2021学年班级评议小组名单汇总表.xls


 

20201129

求是学院丹青学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