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奖评优14号】丹青学园关于申报2019-2020学年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陶安娜发布时间:2020-10-12浏览次数:2042


丹青学园各2019级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7118号)(附件一)要求,现将丹青学园2019-2020学年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标准和参评条件

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总人数的3%,奖励金额6000元。

参评条件:申请者原则上须获得优秀学生荣誉称号,即当学年德、智、体、美等发展全面,原则上必须同时获得学业优秀标兵和至少一项其他标兵,且学生思想政治素质和体质健康评价均为良好及以上

二、评选办法

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推荐人选采用差额面试的方式产生,符合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同学请登录三全育人学生信息平台http://eta.zju.edu.cn/,在服务大厅选择“评奖评优”模块,进入“校设奖学金申请”,选择“浙江大学一等奖学金”,并填写所需资料即可“提交申请”,详见操作手册(附件二)

三、申请时间

   1012-1015日中午1200

   注意:
   1.
奖学金申请界面无需上传附件,部分选择未标注“*”为非必填选项,如实填写即可,申请理由请认真填写。

   2. 申请以此通知发布时间为始,1015日中午1200为止,超过申请期的申请,一律不予受理

   3. ETA系统中奖学金申请一旦提交申请后无法进行撤回或修改,请各位同学谨慎操作!

四、评选程序

丹青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学生申请材料汇总后,确定初评名单并安排面试;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名单分组等请密切关注学园网站后续通知,面试时间为1018日(本周日),请提前预留时间,不参加面试或迟到,视为自动放弃。


若有其他不明事项,可咨询陶老师。

办公地点:丹3、丹4;连廊二楼201

联系方式:88981634

邮    箱:dqxypjpy2020@163.com


附件一: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荣誉称号及奖学金评定管理细则(试行)浙大_求发〔2018〕3号.doc

附件二:评奖评优学生操作手册.doc

求是学院丹青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20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