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青学园2019级学生:
根据学校、学园评奖评优工作的总体安排,现将本学园本次参评同学2019-2020年学业成绩(附件一)进行公示,并做如下具体说明:
1.本次公示的成绩严格按照《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浙大求发〔2018〕2号)(附件二)执行;
2.学业成绩(以教务系统数据为准)如有异议请与教务处及相关任课老师联系;
3.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课程成绩评定与管理办法》(浙大发本〔2015〕22号)第十二条规定,课程学分绩点是反映学生学习量的主要指标;第十三条规定,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是反映学生学习质的主要指标。各学园综合考虑上述反映学生学习质与量的评价指标,按参评学年所有已修课程计算,进行同大类学生的学业成绩综合排名。
学业成绩按综合排名值从低到高排序,采用以下方法计算:
总课程学分绩点=∑(课程绩点×课程学分)
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总课程学分绩点÷总学分数
学业成绩综合排名值=课程平均学分绩点排名×0.7+总课程学分绩点排名×0.3
公示期为2020年9月28日至9月30日下午17时00分。公示期过后不再修改。
如有问题,请及时联系陶老师,丹阳连廊201办公室,88981634。
【20200930更新】附件一:2019-2020学年丹青学园2019级学生学业成绩公示.xlsx
附件二:浙江大学求是学院学生评价实施细则(试行)浙大_求发〔2018〕2号.doc
丹青学园学生评价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