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建工作】丹青学园关于组织开展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陈竹韵发布时间:2020-09-16浏览次数:734

各团总支、团支部:

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简称推优)是党赋予共青团的一项光荣任务。做好推优工作,是加强党员队伍建设,充实党的新生力量的需要,也是激发广大团员青年的政治热情,增强共青团组织吸引力和凝聚力的必然要求。

为满足广大团员的入党需要,积极配合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工作,扎实推进党的新生队伍建设,将于近日启动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推优工作。

  1、本次推优工作针对2020级各团总支、团支部,请严格遵照《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要求,统一于20201012日前完成推优工作。

2推优过程中,各团总支、团支部、学生组织要注意加强程序性引导,综合考评团员各方面条件,广泛听取群众反馈意见,严格控制推优数量,准确把握所推团员质量,将优秀团员青年吸收到党员队伍中来。参加团内生活一年以上(成为团员一年以上),已递交入党申请书3月以上,原则上无不及格科目,基本具备或接近党员条件的优秀团员,均可作为推优对象。团组织在推优工作中,要按照《党章》规定的党员条件,把政治立场坚定,入党意愿强烈,在工作、学习、生活中起到先锋模范作用的优秀团员向党组织推荐。推荐重点是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及获得其它荣誉称号的团员青年。(具体细则见附件1推优名单确定后,应及时填写《附件2: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2020版)》,并附个人事迹一份(1000字左右)。纸质版审核表签署党团组织意见后,落实积极分子培养的相关规范要求,纳入党建档案。

3、团支部推优应按照以下程序:团支部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委员会在对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认真考察的基础上,介绍其情况;经团员大会充分讨论评议后,全体团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推荐,提出推荐对象;团支部委员会确认推荐名单,写出推荐意见,报上级团组织审定。考虑到疫情期间的特殊情况,本次推优将采用网上团员大会方式,请各团支部将推优过程做好会议记录并将投票等情况如实记录在《附件2: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2020版)》。

4、凡属以下情况者,原则上不作为推优对象:在校学习工作期间受过处分,尚未撤销的。

 

各团支部于2020101217:00前上交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至团总支处。电子版材料包括:《附件3:【第x团总支】浙江大学2020年秋冬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纸质版材料包括:《附件2: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2020版)》(一式两份)。

各团总支于2020年10月16日17:00前上交电子版与纸质版材料至丹青学园分团委处。电子版材料包括:《附件3:【第x团总支】浙江大学2020年秋冬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发送至丹青学园分团委组织部公邮zjudanqingftw@163.com纸质版材料包括:《附件2: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2020版)》(一式两份)、《附件3:【第x团总支】浙江大学2020年秋冬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需团总支辅导员签字),交至丹阳三四舍连廊201陈竹韵老师处



附件1:关于进一步加强浙江大学推优入党工作的通知.pdf

附件2:浙江大学团组织推优入党审核表(2020版).doc

附件3:【第x团总支】浙江大学2020年秋冬推荐优秀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名单汇总表.xls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丹青学园分团委,

联系人:陈竹韵老师  88206842

     唐歌同学  13566026268

  箱:zjudanqingftw@163.com

联系地址: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丹阳三四舍连廊201

           求是学院丹青学园分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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