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更好地落实学校关于浚生助学金等第二批助学金工作精神的要求,更好地方便丹青学园家庭经济困难生的申请,学园现将整理的2009-2010年第二批助学金评定办法一览表通知如下:
工作要求:
1. 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的原则;
2. 坚持总量平衡和总体统筹兼顾的原则;
3. 为了提高工作效率,请申请同学仔细阅读本表和学工部相关通知,按规范申请。
求是学院丹青学园2009-2010学年第二批助学金评定办法一览表
| 申请对象及条件 | 评定程序 | 申请材料 | 报送方式及截止日期 | 备注 |
动感地带助学金 | 1.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 2.热爱祖国,学习认真,热心参与公共服务; 3.品行端正,参加“校讯通”学生创业团队的成员优先 | 1.学生本人于11月3日下午17:00前向对应辅导员提出申请; 2.各辅导员老师审核本块学生申请材料、确定推荐名单,在纸制汇总备案表上签字确认,报邹安川老师处汇总;学园初审并将初评结果报学工部; 3.学工部审核材料,公示,报中移动备案。 | 1.学生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三份) | 1.学生的申请表(一式三份,装订在一起)交至各对应辅导员处(3日下午17:00前); 2.辅导员老师于4日下午17:00点前将汇总后的《2009-2010年浙江大学丹青学园第二批助学金备案表》(见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连同学生的申请表一并报至青一129室和dqzac@zju.edu.cn; | 1.逾期不交的视为自动放弃; 2.签名处一定要用签字笔手写,打印视为无效申请; 3.学生的申请表不用电子版,打印的纸质版即可。(说明:以下各助学金以上要求相同。) 4.丹青总名额为5名,每人每年2500元。 |
富通助学金 | 1.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家庭经济不足以保证大学所需费用,来自西部、中部的学生优先考虑;热爱祖国,乐意奉献社会,同学关系良好; | 1.学生于11月3日下午17:00前向对应辅导员提出申请; 2.辅导员老师审核材料、确定推荐名单,在纸制备案表上签字,报邹安川老师处汇总;学园初审并报学工部; 3.学工部审核材料,报富通集团,由其最终确定获得助学金学生名单,计财处统一打卡。 | 1.学生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 1.学生的申请表(一式两份,装订在一起)交至各对应辅导员处(3日下午17:00前); 2.辅导员老师于4日下午17:00点前将汇总后的《2009-2010年浙江大学丹青学园第二批助学金备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连同学生的申请表一并报至青一129室和dqzac@zju.edu.cn; | 1.09级新生中评选3人,其中丹青1人,5000元/人/年;08级受助学生经过考核合格的可连续资助。 |
浚生助学金 | 1.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家庭经济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下,且未获其他资助来源; 2.热爱祖国,乐意奉献社会,成绩优良或中等以上; 3.申请一等要专业排名前50%,二等要前70%。 | 1.学生本人于11月3日下午17:00前向对应辅导员提出申请; 2.各辅导员老师审核材料、确定推荐名单,在纸制汇总备案表上签字确认,报邹安川老师处汇总;学园初审并将初评结果报学工部; 3.学工部审核材料,报评审委员会最后审定,分2次发放。 | 1. 学生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 1.学生填的申请表(一式两份,装订在一起)交至各对应辅导员处(3日下午17:00前); 2.辅导员老师于4日下午14:00点前将汇总后的《2009-2010年浙江大学丹青学园第二批助学金备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连同学生的申请表一并报至青一129室和dqzac@zju.edu.cn; | 1.该助学金纳入外设助学金管理,受助学生组成团队开展互助助人的活动。 2.新增名额中2009级新生推荐45人,其中丹青15名;08级受助学生如仍有需要经考核可再获得助学金。 3.如有发生停学、学习不努力、家庭经济明显好转或违反校纪校规等情况,其助学金由学工部审核作出调整。 |
思源奖助学金 | 1.来自中、西部省份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本科学生,是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 2.热爱祖国,乐意奉献社会,平均分达到70分以上(需教务处开具的成绩单或高考成绩单); 3.品行良好。(需学院出具的品德良好证明书)。 4.丹青学园推荐09级新生4名。08级受助学生可向学工部提出申请继续资助。 | 1.学生本人于11月3日下午17:00前向对应辅导员提出申请; 2.各辅导员老师审核材料、确定推荐名单,在纸制汇总备案表上签字确认,报邹安川老师处汇总;学园初审并将初评结果报学工部; 4.学工部审核材料,报评审委员会最后审定,分2次发放。 5.学生在收到资助款后,给香港思源基金会写信确认收到款项数目。 | 1.学生填写《香港思源奖助学金申请表》(见附件3、一式一份,) 2.新生需同时写一封申请书(不同于申请表); 3.成绩单1份; 4.学园出具的品德良好证明书; | 1.学生的申请表(一式一份)和相关材料交至各对应辅导员处(3日下午17:00前); 2.辅导员老师于4日下午14:00点前将汇总后的《2009-2010年浙江大学丹青学园第二批助学金备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连同学生的相关材料报至青一129室和dqzac@zju.edu.cn; | 1.该助学金纳入外设助学金管理,获得者参加学生社团“思源社”,并组织开展互助助人活动。 |
新鸿基助学金 | 1.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热爱祖国,乐意奉献社会,勤奋刻苦,品行优秀; 2.学习成绩优异,新生要求在同专业中比较好。 4.丹青学园推荐09级新生25名(差额评选),5550元/人/年。 | 1.学生本人于11月12日下午17:00前向对应辅导员提出申请; 2.各辅导员老师审核本块学生申请材料、在广泛征求同学意见后确定推荐名单,在纸制汇总备案表上签字确认,报邹安川老师处汇总;学园初审并将初评结果报学工部;学工部审材料,报遴选委员会;遴选委员会在拟定一份不超过68个人的候选人名单,呈助学金管理委员会评审,通过面试,然后再呈基金董事会考虑; 3.基金董事会研究决定最后获得资助的同学的名单; 4.2010年2月-4月初,要考察同学上两个学期的学习成绩和表现后,才能最后确定能否获得助学金。考察工作由各学院(园)和学生工作处负责,并报基金董事会同意。经考察不合格的同学,其名额可以从候选人中填补;2010年5-8月间,发放助学金。 | 1.学生填写《浙江大学学生资助计划申请表》(见附件4,一式一份) | 1.学生的申请表(一式一份)交至各对应辅导员处; 2.辅导员老师于13日下午14:00点前将汇总后的《2009-2010年浙江大学丹青学园第二批助学金备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连同学生的申请表一并报至青一129室和dqzac@zju.edu.cn; | 1.获资助的同学,需要亲笔签署确认已收到助学金的收据。此外,每人每学年需要撰写一份个人状况、学习报告和致基金董事局的谢函,由大学在下学年开学后两个月内转交基金; 2.受助同学在受助期内,如个人或家庭的状况与填报申请书时有重大变异,有责任主动告知学院,由学院通过学工部通知管理委员会; 3.受资助的同学需签署一份道义协约(见附件5),同意完成学业后,如经济能力许可,会通过捐赠方式资助有需要的学弟、学妹。并共同成立『浙江大学新鸿基地产郭氏基金助学金同学会』,开展回馈社会的活动。 4.该助学金纳入外设助学金管理,获得者成立团队组织开展互助助人活动。 |
徐帮友助学金 | 1.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且未获其他资助来源;热爱祖国,乐意奉献社会,勤奋刻苦,品行优秀;.学习成绩优异。 | 1.学生本人于11月3日下午17:00前向对应辅导员提出申请; 2.辅导员老师审核,在纸制汇总备案表上签字,报邹安川老师处汇总;学园初审并将初评结果报学工部; 3.学工部审核材料,公示,发放资助款后学生直接给捐资方写信确认收到资助及相关情况。 | 1.学生填写《浙江大学外设奖助学金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 | 1.学生的申请表(一式两份)于规定时间交各辅导员处; 2.辅导员老师于4日下午14:00点前将汇总后的《2009-2010年浙江大学丹青学园第二批助学金备案表》纸质版和电子版连同学生的申请表一并报至青一129室和dqzac@zju.edu.cn; | 1.丹青学园推荐4名,3000元/人/年。 2.该助学金纳入外设助学金管理,获得者成立团队,组织开展互助助人活动。 |
附件2 《2009-2010年浙江大学丹青学园第二批助学金备案表》
丹阳青溪学园
2009-1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