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SEP】丹青学园关于2009年申报校第五期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NSEP)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0-28浏览次数:1205

各位同学:
本着“教育和资助相结合”、“以实践促发展”的资助工作理念,我校自2005年起推出第一期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 ( NSEP: needy students education project),支持以经济困难生为主体的教育实践活动,为经济困难学生了解社会、回报社会,锻炼组织和实践能力搭建平台,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根据校学工部通知,我校第五期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NSEP)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原则:
1、以坚持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建设等纲领性文件为精神核心。
2、坚持“资助”和“育人”相结合,“教育与自我教育相结合”、“政治理论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教育与管理相结合”。
3、强调项目的实践性,侧重于自我服务和服务社会活动,及完善资助的管理和教育的工作模式的调查研究。
二、项目申请相关要求:
1、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每项资助经费3000-5000元;一般项目,每项资助经费1000-2000元。
2、本项目的申请对象是浙江大学全日制本科在校经济困难生,或服务于经济困难生资助工作的学生团队。要求项目负责人组织团队进行,必须由至少一名教师参与指导
3、 申请者应填写浙江大学第五期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申报书见附件1)、同时在汇总表(见附件2)中填写本项目的相关信息,将1)项目申请书、2)汇总表的电子版发邮件至dqzac@zju.edu.cn,邮件主题标明:第五期NSEP-申请立项人-申请立项名称;项目组成员的填报须征得本人同意。申请书须有负责人签名,学生自行聘请指导老师,申请书纸质版在指导老师签署意见后,由申请学生于2009年11月11日17:00前报青溪1舍129办公室邹安川老师处汇总,汇总后需要所在学园审核,签署明确意见,并加盖公章。申请项目者应明确完成时限,要求重点项目在2010年5月底前完成,一般项目在2010年3月底前完成。结题时要求撰写项目总结报告(3000字以上),并提供相应的实践活动图片等资料。
     4、学园已给每位辅导员老师发了一本《第四期NSEP项目成果汇编》,里面有不少不错的范例,有不明的同学可以前去借阅参考。
5、学园项目申报审核工作截止日期为2009年11月11日
 
请同学们注意申报时间,申报表可自行复印。具体通知详见学工部《关于申报第五期经济困难生教育实践项目(NSEP)的通知
附件1:项目申报书
附件2:项目汇总表
                                                             丹阳青溪学园
                          2009-10-28
另:关于立项申请书填写的温馨提示:
一、请认真填写项目名称、立项负责人等基本信息,“申请院系”统一填“求是学院丹青学园”,“年级、专业和学号”填“2009级××实验××班、学号”;电话和邮箱填写有效号码和地址。
二、在正式填表前请认真阅读前面的“填表须知”,按要求填写,建议除签名外的内容统一打印填写。
三、正表部分填写要求:
1.项目简介:研究目的、内容、价值和结果的阐述要分开条理清楚,如
 1)研究价值:a.理论价值:
              b.实践价值:
 2)研究结果:a.   b.
2.项目类别:实践活动/管理模式 (二选一)
3.特色与创新点在阐释时也要条理清楚,言简意赅。
4.研究成果可以选填调查报告、论文等。
5.其他部分同样按要求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