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青学园2008级同学:
2008——2009学年外设奖学金(即企事业单位或者个人出资在我校设立的奖学金)资格申请工作已正式启动,根据学校分配给丹青学园的外设奖学金项目及名额,请各位同学先进行外设奖学金资格申请。
一、申请基本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5.德等级为“优”,体育达标测试成绩等级为“及格”及以上;
6.学业综合排名原则上占所在大类前50%;
7.已预评“国家奖学金”的同学建议不再申请(名单见丹青学园办公网相关通知);
8.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
二、材料递交方式与截止时间
填写《求是学院丹青学园外设奖学金资格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和电子版,分别交至对应办公室,并发至对应邮箱:
人文大类:青溪1舍131办公室(张老师)电子版发至:dqzyb@zju.edu.cn
社科大类:青溪1舍133办公室(陈老师)电子版发至:cm711@zju.edu.cn
理科大类与国防:青溪1舍129办公室(刘老师)电子版发至:dqlj@zju.edu.cn
上交要求:为保证各位同学奖学金申请表顺利上交不被遗失,请于申请时间内每个工作日的8:30——17:00上交纸质表。
电子邮件主题为:申请者班级+申请者姓名+外设奖资格申请表。例如:人文0803张三外设奖资格申请表
递交材料截止时间:10月23日(周五)中午12点
特别说明:不同时递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及过期递交,均视为放弃申请。
三、外设奖学金评选办法
1.外设奖学金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2.丹青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者的材料,民主评议出各申请者的获外设奖优先级。根据学校下达给学园的名额,各位申请者依据自己的优先级次序依次选取,优先级靠前的同学优先选择,直到名额选完为止。选取外设奖学金须同时符合所选外设奖学金条件。
3.丹青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将通知具有选取资格的同学,于10月26日下午1点至晚上10点,到青溪1舍133办公室依优先级次序依次选取(请递交申请同学保持手机畅通)。然后填写该项外设奖学金的专用申请表,并于10月27日8:30至17点间交至:青溪1舍133办公室王老师处。逾期不交视为放弃资格,名额将依次递补。
四、奖励办法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审条例,外设奖学金与其它奖学金的荣誉可兼得,奖金按最高一项发放。
求是学院丹青学园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09年10月20日